醫療事故致四年訴累 法官巡回調解化解糾紛
作者:鄭菊 黃小芳 發布時間:2010-08-25 瀏覽次數:1084
2006年12月,王某因交通事故導致骨折在被告徐州市賈汪區某醫院治療,手術導致右手臂橈神經損傷,后進行二次手術治療。
為進一步加強調解力度,該院民庭庭長闞宗杰及法官黃小芳開車載著原告王某前往被告某醫院辦公室,組織原告與被告院長面對面,耐心細致的做雙方工作,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調解工作,原被告終于能夠互諒互讓,雙方以5萬元達成調解協議,并約定醫療事故所致糾紛一次性了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