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豫縣法院八項措施抓好案件質量監控
發布時間:2004-05-28 瀏覽次數:2334
為加大監督和監控力度,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江蘇省宿豫縣法院強化和完善八項措施,實現宏觀監督與微觀監督相結合、主動監督與被動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與事中監督及事后監督相結合,形成職責分工明晰、情況掌握及時、原因分析準確、處理辦法得當的案件質量監控機制。
一是強化評查工作。進一步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每月評查上月已結所有案件,對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列表通報,并將案件質量評查情況與目標管理考核掛鉤。二是建立質量分析機制。每季度對被中院改判、發回重審、再審改判的案件進行分析,查找典型性、傾向性問題,聽取原審法官申辯意見,并向審委會作出匯報,由審委會確定責任。每半年對維持原判、駁回申訴案件進行分析,對發現的原審在程序和實體方面的細小差錯予以通報。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加大交督辦工作力度,對上級交辦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審理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并及時作出專題報告。四是建立大會剖析制度。每季度召開全院干警大會,由分管審判業務工作的院領導對案件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剖析,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質量提出建議和對策。五是加強培訓和研討。每半年針對申訴和再審案件的審理所發現的問題,集中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法官業務水平。并針對申訴和再審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開展研討,積極探尋提高案件質量的有效途徑。六是嚴格庭審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庭審考核,通過庭審考核促進法官提高庭審水平。七是嚴格獎懲。合理界定差錯標準,嚴格優秀案件和優秀法律文書評定標準,加大獎懲力度,對構成輕微差錯的,每處扣責任人考核獎3-10元,對構成一般差錯的,每處差錯扣除責任人目標考核獎20元;對認定為嚴重差錯的,每處差錯扣除責任人目標考核獎100元;對案件質量評定為優秀等次的,每件獎勵200元;對優秀法律文書,每份獎勵100元。八是辦好《審判監督內刊》。每季度編發一期《審判監督內刊》,刊登案件質量分析報告、審判工作運行情況及優秀案例、優秀法律文書等,及時反映審判工作中存在問題及審判工作運行態勢,并為互相學習借鑒、交流經驗提供陣地。
一是強化評查工作。進一步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每月評查上月已結所有案件,對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列表通報,并將案件質量評查情況與目標管理考核掛鉤。二是建立質量分析機制。每季度對被中院改判、發回重審、再審改判的案件進行分析,查找典型性、傾向性問題,聽取原審法官申辯意見,并向審委會作出匯報,由審委會確定責任。每半年對維持原判、駁回申訴案件進行分析,對發現的原審在程序和實體方面的細小差錯予以通報。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加大交督辦工作力度,對上級交辦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審理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并及時作出專題報告。四是建立大會剖析制度。每季度召開全院干警大會,由分管審判業務工作的院領導對案件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剖析,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質量提出建議和對策。五是加強培訓和研討。每半年針對申訴和再審案件的審理所發現的問題,集中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法官業務水平。并針對申訴和再審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開展研討,積極探尋提高案件質量的有效途徑。六是嚴格庭審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庭審考核,通過庭審考核促進法官提高庭審水平。七是嚴格獎懲。合理界定差錯標準,嚴格優秀案件和優秀法律文書評定標準,加大獎懲力度,對構成輕微差錯的,每處扣責任人考核獎3-10元,對構成一般差錯的,每處差錯扣除責任人目標考核獎20元;對認定為嚴重差錯的,每處差錯扣除責任人目標考核獎100元;對案件質量評定為優秀等次的,每件獎勵200元;對優秀法律文書,每份獎勵100元。八是辦好《審判監督內刊》。每季度編發一期《審判監督內刊》,刊登案件質量分析報告、審判工作運行情況及優秀案例、優秀法律文書等,及時反映審判工作中存在問題及審判工作運行態勢,并為互相學習借鑒、交流經驗提供陣地。
文章出處: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