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退伍軍人到法院院長
作者:朱先明 發布時間:2010-08-02 瀏覽次數:1168
有人說,他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把自己的光和熱毫無保留地獻給黨的司法事業;也有人說,他是和諧的使者,把司法為民的溫暖與大愛播撒傳遞。
他就是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院長史良成。
二十多年來,不論他在哪個工作崗位,始終堅持虛心好學,善于傾聽別人的意見,深入進行調查研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釋法析理,巧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糾紛,以法律的智慧和政治的智慧解決疑難復雜問題,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兩次被江蘇省高級法院榮記個人“二等功”,多次被評為江蘇省及連云港市“優秀政法干警”、優秀黨員、優秀公務員,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六部委授予“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
1982年5月,史良成從部隊退伍后,被分配到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干法警,一干就是3年。1985年6月,院里安排他到執行局搞執行,他攻堅克難,使一批“骨頭案”被成功執結。由于他的出色表現,1986年4月,組織上破格提拔他為執行庭庭長。此后,他一步一個腳印,先后被任命為海州法院院長助理、副院長。2002年6月,海州區召開全區人民代表大會差額選舉該區法院院長,史良成在無記名投票中以全票當選為院長。在海州法院任院長期間,該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少年審判工作先進集體”等。
他干一行愛一行,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建設中,始終走在隊伍的前列,留下了一串串閃光的足跡,他的先進事跡在港城的大地上到處被傳頌著。
2007年11月,史良成從海州法院調到連云法院任院長,在短短的兩年多時間里,從20里海港到百里鹽堿灘,從海濱國際新城到山鄉海島,到處都留下了他那忙碌的身影。在抓班子帶隊伍中全力打造“五型法院”,不斷提高能動司法、民本司法、和諧司法、協作司法的“四種司法”能力,提高法官隊伍綜合素質、辦案質量和效率,提高綜合管理水平。與此同時,他經常帶領法官攜卷走進海港碼頭、臨港產業區和沿海大開發工地,就地審理疑難復雜案件,廣泛接觸群眾,了解社情民意,為社會管理創新探路。2008年初,連云法院成立了江蘇首個“巡回調解法庭”,讓當事人享受零距離、全天候、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務。兩年多來,該法庭所辦的4152件案件中,有95%是通過調解方式辦結的。這一創新機制包括:聯動調解、委托和邀請調解、考評激勵、案件回訪等,有效解決了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在法院審理的案件中,有身居要職的地方領導,有腰纏萬貫的大款,也有工人、農漁民,但史良成要求全院法官對當事人一視同仁。去年6月,連云法院在審理一起包工頭糾集社會閑雜人員群毆討薪農民工致輕傷案件時,有關部門領導出面打招呼,要求法院高抬貴手,從輕審判,被告人的妻子也托人給史良成送5萬元,都被他嚴詞拒絕了。包工頭犯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當筆者問及此事時,史良成說,法律是群眾尋求社會公平的最后一道門,守好這道門是法官的天職,也是對老百姓最好的交代。
史良成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面對踩破門檻的說情者,史良成總是義正詞嚴地說,該贏的官司不請不送照樣贏,該輸的官司再請再送也沒用。“人家請的是鴻門宴,我可沒這個膽子往里鉆!”
許多民事案件是婆婆媽媽的小事,史良成要求法官同樣細致入微,并要求審管辦認真評查。在他看來,民事案件無小事,只有累積小和諧,才能創造大和諧。要求法官嚴格掌握好法律的鋼性和柔性,以情法交融的工作技巧調解糾紛,既爭取和諧化解,又不把矛盾推向社會,在找準法與情的最佳結合點上,實現案結事了。
自從江蘇沿海開發連云港被提升到了國家發展的戰略層面以來,置身東部沿海重要開發節點的連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 ,服務沿海開發”,不斷深化便民訴訟,完善以審判庭為核心、以巡回法庭為支撐、以訴訟服務工作室為補充的便民訴訟網絡,細化簡化便民訴訟服務,嚴格審判管理,完善審判質效評估體系,加強司法效能建設,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的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滿足了海內外客商和群眾的司法需求,實現了零違紀、零投訴、零上訪的“三零”目標,為沿海大開發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創造了和諧穩定的司法環境,受到了連云港市委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