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銅山法院把人民法庭建設作為推進法院整體工作上臺階和創建全國一流法院的突破口來抓,該院三個人民法庭牢記公正、廉潔、為民的法庭庭訓,以公正高效、服務基層、人民滿意為目標,突出法庭特點、創新審判方式,使法庭建設亮點閃爍。去年三個法庭排名全部進入全市法院前8位,有兩個法庭分別被中院和縣委、縣政府評先進集體,一個法庭榮立集體三等功,為今年五月,張集法庭又被評為優秀人民法庭受到省高院的表彰獎勵。

 

指導民調促和諧。銅山法院三個人民法庭始終堅持將維護轄區社會和諧與穩定放在第一位,加大調解工作力度。不僅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總結出了“親朋幫教法”、“冷靜處置法”、“案例對照法”、“法條釋疑法”等行之有效的調解36法,還以我為主地積極指導幫助村鎮民調組織做好調解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業務指導。他們還和鎮司法、民政部門共同聘請一些在百姓心中有知名度、百姓信任的群眾和三老人員組成民調協會,通過法律培訓、解答咨詢、邀請民調員參與案件調解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工作,使轄區內的民調組織工作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2009年以來,三個人民法庭共舉辦民調人員培訓班5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詢300余人次,邀請民調員參加庭審觀摩50余人次。法庭與民調組織的聯系加強,調解結案率也得到大大提高,去年以來,基層調解組織在法庭的指導下,成功地調解民間糾紛300多起,防止矛盾激化50多起,減少當事人經濟損失10萬余元,減少了當事人因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大大地緩解了人民法庭審判工作壓力。

 

因地制宜抓審判。該院三個人民法庭充分發揮簡易程序的作用,盡量采取簡易程序審理,提高審判效率。他們根據基層案件標的小,且多分散于各鎮村的特點,采取一個法官一個書記員組成一個小組,走村串戶,就地辦案,在送達的同時就做好調解工作,審理中堅持能調即調,宜判則判,快速審結涉農的各類案件,使快速簡易調解結案成為法庭審判案件的一大特色。去年底張集法庭周提海法官利用7個工作日審結十三起案件,其中調解結案11起,當庭宣判2起。今年以來,全院三個法庭共審結各類案件1150余件,結案率保持在98%以上,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達到90%以上,執行案件550多件,執行標的到位率達92%,為群眾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便民舉措受歡迎。 銅山法院人民法庭針對一部分當事人外出務工、忙于農活,不能按時來法庭的客觀情況,在全縣所有建制鎮都設立了巡回法庭,并采取由當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約定開庭時間與地點預約開庭。對于居住在湖區、山區的群眾或老弱病殘來法庭多有不便的,還提倡法官上門審案。這樣既為當事人節約了訴訟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為群眾提供更方便、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務,茅村法庭在繼開展巡回法庭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又率先開設了假日法庭,自20095月推出以來,共開庭審理案件28起,當庭宣判3起,調解、撤訴方式結案12起,解決了不少當事人的難題,深受群眾的廣泛好評。人民法庭一系列便民利民舉措,展現了法官執法為民?關注民生的殷殷情懷,受到上級法院和縣委縣人大領導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戴,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綜治平安顯身手。銅山法院三個人民法庭在做好審判執行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轄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通過巡回辦案、公開開庭、法制宣傳、法律咨詢和開展法官五進活動等多種形式,把庭審開到村鎮,把法律送到農戶,送到工廠學校、田間地頭,向廣大群眾進行法制宣傳,使廣大群眾進一步知法、守法、用法,為平安銅山、法治銅山建設作出了積極的努力。三個人民法庭主動配合轄區黨委政府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他們針對審判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敦促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及早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事態擴大,去年以來,三個法庭共發出有關校園安全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司法建議6個,受到有關單位的高度重視,對于化解糾紛,維護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去年三個法庭所在鎮均被評為綜治平安建設或法治建設先進鎮,銅山法院也連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綜治、法治建設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