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年:堅持能動司法 服務發展大局
作者:王春年 發布時間:2010-07-19 瀏覽次數:921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堅持能動司法,自覺地將法院工作納入體制國情、社會民生、發展大局之中統籌謀劃,探索新的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司法主觀能動性,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大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對影響一方穩定的,采取主動服務的態度。通過深入調研,出臺一系列開拓性、針對性強的具體措施,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司法應對體系。一是建立風險預警評估機制。從短期內的訴訟頻率中、與當事人的溝通中、維穩信息的交流中,挖掘出案件背后潛在的社會風險和社會現象,對審判的動向、后果進行預評估,增強司法工作的預見性、前瞻性和針對性,把握主動權。二是應對措施的研判工作。提出兩個衡平、兩個慎用的思路,目的是要保護好經濟的增長點,維持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經營生存。三是管控機制的落實。對涉及面廣、有維穩隱患的案件,將審執的每一環節、每一進程,列入集中管控。
牽涉利益調整的,采取積極聯動的做法。緊緊依靠黨政,圍繞工作大局,堅持群眾路線,整合各種解紛資源,利用訴訟外資源,實現社會矛盾糾紛的體系化治理。一是緊依靠黨委政府的力量。法院動員了多部門的合力,實現執行案件信息與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共享,執行積案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運用好人民陪審員力量。選任了21名年富力強的人民陪審員,其中7名來自基層婦聯和工會組織,大專以上學歷16名,聯合調解的力量得到進一步增強。三是利用訴訟外資源,積極與行業協會、專業部門、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合作,形成化解糾紛的合力。建立起委托調解、特邀調解、訴內幫調為主要內容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促進當事人之間的相互溝通和妥協,并依托各巡回審判站,由法官和特約調解員面向基層,定點定時,為群眾調處糾紛。
對涉及和諧司法的,采取強化推動的做法。一是創新訴訟調解工作機制。構建了集即保、即調、即判于一體的大立案工作新機制,實行快速保全、快速調解、快速裁判的多軌合并運作。二是加強涉訴信訪工作。制定完善信訪案件的接待、分流、處理工作機制,落實訴訪分離制度。建立分管領導制、信訪聯絡員制、庭長輪值接訪制、重大信訪事項院長預約接待制、重點涉訴信訪案件“一案一冊”制。堅持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釋明、判后答疑、息訴教育、司法救助等方法,依法妥善處理涉訴信訪案件。三是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注意發揮個案審判對價值取向的指引作用,在更深層面上重視審判的社會效果,追求審判與社會倫理的契合,通過審判,弘揚法制,弘揚道德,推動法律條文中蘊含的法制精神,活化為公民的行為操守。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使個案的裁判結果擴展為廣泛性的教育成果。同時組織送法下鄉、送法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在媒體上刊登案例、點評、法律延伸解讀等。能動司法的社會認知度得到提升,提高了法律取向被社會公眾接納和執行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