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法院聯合市消保委調結一起消費者權益糾紛
作者:潘志明 張勤 發布時間:2010-07-12 瀏覽次數:1031
近日,吳江法院及時啟動訴調對接機制,聯合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成功調結一起因購買的產品使用了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原料而引起的消費糾紛,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今年2月,馮某在徐某經營的保健食品商行購買了2瓶卵巢保養軟膠囊及1瓶血紅素軟膠囊,共計價值362元。后馮某經上網查詢并對照相關法律規定,發現這兩種膠囊作為普通產品卻使用了只可用于藥品、保健食品的“人參、當歸”作原料。馮某認為,徐某在購進和售出產品時應嚴格把關,而現在卻出售不安全產品導致侵犯其權益,故一紙訴狀將徐某告上法院,要求退還貨款,賠償損失。
吳江法院在審查立案材料時發現,馮某和徐某最大的分歧就是賠償金額問題,為使糾紛化解更快捷更順利,立案庭立即聯系民一庭法官組織訴前調解工作。考慮到雙方的抵觸情緒較強,民一庭法官主動聯系市消保委,委托消保委共同參與調解。經過消保委工作人員及法院民一庭、立案庭法官的不懈努力,在與馮某、徐某進行多次溝通協調后,雙方終于達成一致協議,徐某同意一次性補償馮某1500元,并當場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