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9時,在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內,通過攝像頭、話筒、顯示器,常州中院刑庭的法官與遠在溧陽的被告人跨越近百公里的距離實現面對面的對話。此次刑事案件網上遠程開庭在江蘇范圍內尚屬首次。

  此次開庭審理的是一起刑事抗訴案件,被告人朱某在溧陽大酒店竊取他人公文包一只,內有人民幣3200元、香煙提貨券及白酒提貨券若干。朱某當即提走軟盒“中華”香煙20條并于次日再次提貨時,被守候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溧陽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將其未能提貨部分認定為犯罪未遂并作出判決,常州檢察院對此提起抗訴,并由常州中院刑庭審理此案。

  上午9時,案件審理正式開始。被告人朱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了溧陽法院第十三審判法庭,常州中院審判庭的大屏幕上立即顯示被告人朱某的畫面。與此同時,溧陽法院十三審判庭中的大屏幕也顯示出了三名法官及兩名公訴人的畫面。法官、檢察官以及被告人三方通過視頻交流。半小時后,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閉庭。之后,書記員通過電子郵件,將庭審筆錄傳輸給溧陽法院,打印之后交給由被告人閱看簽字。這些過程,審判人員及旁聽者均通過顯示屏一一目睹。

  此次刑事抗訴案件網上遠程開庭是常州中院的一次大膽嘗試,刑事案件網上遠程開庭不僅節約了司法資源,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有效地緩解了警力不足的問題,避免了因為提押路途過長而帶來的風險,充分體現了常州法院系統所倡導的“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