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從事信訪接待工作已有十多個年頭,工作中,我摸索了一套望、聞、問、切的“秘笈”,令橫氣的來訪者服氣,讓有怨氣的當事人順氣,使賭氣的夫妻和氣,讓有怒氣的群眾消氣,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避免了一些意外事故的發生。

  “望”穿絕情化解橫氣。作為一名信訪接待員,每天對來訪者察顏觀色成了我的職業習慣。凡是臉上有橫氣的人,我一眼就能望出來。有一次,一位男子剛走進法院接待大廳的門,我就看到他橫氣十足。我當即叫門衛將他攔下進行單獨檢查,果然,從這名男子褲兜里搜出了一把用塑料袋包著的剪刀。我感到此事非同小可,將他帶到接待室通過交談,了解到該男子魏某是離婚案件當事人,他今天是帶著玩命的想法而來,一旦法院判決妻子與他離婚,他就當場自殘。我耐心地開導他:婚姻自由包括離婚自由,不管法官判離或不離,都要正確對待,依法行事,要挽回婚姻得靠自己的真情誠意,而不是靠剪刀,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在我的啟發教育下,他服氣地點著頭,保證法院無論怎么判都心服口服不做魯莽事。

  “聞”出險情化解怨氣。信訪接待員不僅要眼尖,還要鼻子靈。一天上午,我正在接待大廳值班,一名婦女經過我面前時,我似乎在空氣中聞到了異樣的氣味,我就緊跟她來到了第六法庭,發現她提包里露出一包東西,我問她是什么?她雙手捂住提包緊張地說沒有什么。“我是值班人員,請你拿出檢查。”在眾目睽睽之下,趙某只得將這包東西拿出打開,原來是一瓶農藥。辦案法官幫我將她帶到接待室時告訴我,這名女子姓趙,因借款被債權人告上法庭。“我錢明明還給她(原告)了,她說去家就把我欠條撕掉,現在還翻過來告我,我沒臉在這世上過了!”趙某冤屈的摸著淚。承辦法官對她說:“你說錢還了,只有你知她知,在法律上你卻拿不出任何證據,官憑文,私憑據,原告有你的欠條,你只能敗訴。”我跟上說:“為這點錢值不得,你要去尋短見不就死無對證了嗎?今后對你自家小孩都無法交代。”經過我和承辦法官一個多小時的勸說,趙某終于服氣地說:“經你們這么一說,我心里順暢多了,不就是四千元錢嗎,我等于是花錢買教訓。”

  “問”來實情化解賭氣。賭氣的人往往是來鬧離婚的年輕當事人。他們歲數不大,涉世不深,婚后雙方往往因為雞毛蒜皮小事就動手,一氣之下到法院離婚。每當有這樣的當事人來訪時,我首先聽他們訴說各自情理,任由他們向我發泄心中不快。在雙方都平靜下來之后,我再以提問的方式,尋求解決矛盾的突破口:一問他們是什么時候結的婚?二問他們為什么鬧離婚?三問他們如果離婚今后打算怎么辦?以此喚起他們對過去的甜蜜回憶,對現實的冷靜思考,對未來的共同責任。通過這三問,賭氣的雙方大多會慢慢地消氣,有的甚至破啼為笑,牽手回家。

  “切”中隱情化解怒氣。今年春節前的一天,一名女子在通過法院安檢門的時候,我見她行走匆忙,怒氣沖沖的樣子,我便緊跟她上了審判大廳三樓。不料,當她走到三樓天井中央處時,突然爬上欄桿,欲往下跳,我一個箭步沖上去,迅速把她拉了下來。不料,該女子咬破我的手指并打我一巴掌,接著便坐在地上哭:“我沒法活了!你救我干什么?”此時,我顧不得流血的手,趕緊把她扶到了接待室。原來,該女薛某稱其丈夫王某有外遇之后,到法院起訴離婚,薛某不想離婚,但明知有第三者插足卻又拿不出證據,而王某卻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加之王某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只能依法判離,于是,薛某一怒之下動起了輕身的念頭。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我一邊教育啟發和開導她,一邊同她的家人取得聯系。當薛某的父母帶著她上小學的兒子到場時,母子倆抱頭痛哭。我乘機“把脈”,切中她疼愛孩子、眷戀家人的心理,用美好的親情和未來的生活感化她,最終鼓起了她重新生活的勇氣。分別時,望著她抱著孩兒遠去的背影,我心中的這塊“石頭”終于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