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錫山區法院分析外來人員團伙犯罪成因提出防控建議
發布時間:2004-02-12 瀏覽次數:2892
近年來,外來民工的大量涌入,為地方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外來人員犯罪案件,特別是團伙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趨勢。據統計,錫山區3人以上外來人員共同犯罪案件,2001年為28件100人,2002年為22件84人,2003年為28件130人;其中,財產類犯罪及斗毆類犯罪案件所占比例較大,2003年盜竊、搶劫案件21件91人,詐騙3件18人,聚眾斗毆3件18人,故意傷害1件三人。分析這些案件的成因,主要是: 第一,外來人員普遍文化素質低,法制意識淡薄。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95%以上為初中以下,文盲也大有人在。對法律的無知,使他們在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后尚不自知,特別是在外來打工人員之間的斗毆現象時有發生,有人甚至認為這在他們老家是經常發生的小事,想不明白到了這兒怎么變成了犯罪。 第二,愚昧、落后的幫派意識。外來人員為了能在異鄉站住腳跟,往往拉幫結派。出自同一地區的宗族、朋友、同鄉結成一個幫派,"一人有難,八方相助"。這本無可厚非,但這個"難"往往不是經濟、生活的困難,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人際關系沖突的"難",往往一人發生糾紛后,其他人或出于鄉情、或覺他鄉無聊為尋求一點刺激,而采用拳腳、棍棒等極端手段,不計后果地盲目相助。如在轄區影響頗大的貴州人和江蘇泗洪人大規模械斗案件,雙方并無什么大的矛盾,多數參與者是出于鄉情,跟著助助威,于是一呼百應,又借著酒勁,發生了大規模的斗毆事件,造成了嚴重后果。 第三,暴富的誘惑,使那些好逸惡勞的外來人員臭味相投地形成相對固定的犯罪集團,相互分工,長期、多次進行盜竊、詐騙等犯罪活動。 第四,長期以來對外來人員存在的排斥、歧視現象及目前對外來人口管理工作的不到位,也是外來人員犯罪案件增加的原因。 預防和控制外來人員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個重要部分,需要從多角度介入。有三個方面需要加強: 一是加強教育,從源頭上杜絕犯罪現象發生。對外來人員的教育應構筑雙向長效機制。一方面,外來人員流出地區應全面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提高流出人員的文化素質;另一方面,流入地區也應加強法制宣傳和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 二是改善外來人員就業環境及社會保障體系。著力改善外來人員就業、生活的社會環境,杜絕歧視和不公平對待,暢通外來人員就業、上學渠道;建立外來人員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外來人員低保、醫療、失業救助制度。 三是完善對外來人員的管理模式。整合社區、鄉鎮等多級管理力量,完善外來人口登記制度,建立人口流動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對外來人口中無業游民的控制和管理,堅決打擊其犯罪行為。同時,也要消除人口流動的戶籍壁壘,鼓勵和幫助外來人員真正融入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 |
文章出處:昆山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