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致命的誘惑
作者:仲苑 智慧 發布時間:2010-06-23 瀏覽次數:1371
“6.26”世界禁毒日前夕,鎮江市政法干警走上街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引導人們遠離毒品(王萍攝)
前言:
伴隨人類文明發展的進程,人們對毒品的危害性越來越重視。近幾年來,司法機關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人民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但毒品的暴利、毒品犯罪的隱蔽性仍然誘惑著一些犯罪分子鋌而走險,利用各種手段從事毒品犯罪活動。
2008年至2010年5月底,鎮江市兩級法院共審理各類毒品案件287件。其中涉及販賣、運輸、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1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75件。
案例一:販賣毒品 他走上了不歸路
劉絳是一個英俊帥氣的小伙子,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他先后三次從上海購得1公斤多的海洛因回鎮江販賣,當他再次到上海購買海洛因時,被公安機關查獲。法院審理認為,劉絳伙同他人販賣毒品海洛因,其行為已經構成販賣毒品罪,且販賣毒品數量大,既是累犯,又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臨刑前,劉絳悔恨不已,他感慨地說,毒品這東西真是太害人了!如果我的死能警告那些違法犯罪的人,也算是一種贖罪吧。
點評:
毒品是一筆利潤豐厚的財富,販毒人舍命追逐之;毒品是一種難以抵擋的誘惑,獵奇者試圖嘗試之;毒品是一種致人向惡的根源,沾染者難逃其害;毒品是一把奪人生命的利劍,奪走販賣者、吸食者的生命。
案例二:為籌毒資 他喪失了人性
陳達夫妻同甘共苦做生意攢下了一百多萬家產,每年還有幾萬元的房租進賬。三口之家非常令人羨慕,可是幾年前,有了錢的丈夫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初次見到海洛因,半是“嘗鮮”,半是講“派”,他吸了第一口,很快便上了癮。從此,生意沒心思做,每天沒有兩克海洛因就活不下去。而毒販子手中海洛因每克要價600元,雖有萬貫家財,但陳達最終難以承受每天1200元毒品的消費,于是妻子就開始賣淫。有一天,身無分文的陳達手持一把水果刀闖入一退休教師楊某家中,為了500元錢將楊某用電線活活勒死。陳達因搶劫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點評:
據聯合國的統計表明,全世界吸食各種毒品的人數已高達2億多,其中17~35周歲的青壯年占78%!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人也不像人了。毒品進入人體后作用于人的神經系統,使吸毒者出現一種渴求用藥的強烈欲望,驅使吸毒者不顧一切地尋求和使用毒品。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害了家庭害了他人。
案例三:以販養吸 夫妻雙雙鋌而走險
34歲的張勁量和30歲的妻子劉詩雨幾年前從湖北來丹陽謀生,由于沒有一技之長又怕吃苦,兩人很長一段時間找不到工作,而他們的暫住地經常有癮君子出沒,他們的老鄉中有的因為販毒發了財,這讓張勁量很羨慕。不久張勁量染上了毒癮,為了湊毒資,張勁量首先干起了以販養吸的勾當,2008年2月至3月,他先后7次將海洛因賣給吸毒人員,得款2000余元,最后一次準備將從上家買來的35余克海洛因賣給吸毒人員時被民警抓獲。丈夫被抓走后,空虛寂寞的劉詩雨不久也染上了毒癮,為了維持生計和籌集毒資,劉詩雨決定鋌而走險繼承丈夫的“事業”。同年5月,劉詩雨先后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5次賺了5000多元,6月7日下午,當她與吸毒人員林某一起駕車前往常熟向上家購買毒品時,在返回丹陽高速公路出口處,被接到線人舉報守侯在此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從其隨身攜帶的包中查獲海洛因32余克。
張勁量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其妻劉詩雨同樣因為販賣、運輸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目前,兩人都在監獄服刑,而他們不滿5周歲的兒子只能由老家的親戚輪流撫養,曾經其樂融融的家庭因為夫妻倆沾了毒而四分五裂。
點評:
“遠離毒品,關愛未來”,這決不僅僅是一句簡單的口號。無論是出于主觀還是客觀,有些路,永遠不能走;有的錯,永遠都不能犯!(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