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燕萍法官先進事跡突顯了基層法官應該具有的司法能力
作者:陳思寒 發布時間:2010-01-25 瀏覽次數:781
近一段時間以來,全國法院掀起了學習江蘇靖江市人民法院陳燕萍先進事跡的高潮。筆者作為基層法院工作的一員,在聆聽了陳燕萍法官的事跡報告后,對基層法院法官應具有的能力有了更加形象和理性的認識。在陳燕萍身上,我看到了一個基層法官應有的理想和追求。
首先,要有服務大局的意識。對案件的審理,要切實與大局聯系起來,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不能做到就案辦案,只講法律效果,不講社會效果。從陳燕萍法官處理的好多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案件判決起來很容易,比做調解工作簡單的多,但這樣一來有可能因“判”生恨,產生了新的社會矛盾,不利于社會的穩定。陳燕萍法官就做到了這一點,對可以調解的案件,不怕調解工作費時、費力,而是盡最大努力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這就是陳燕萍法官心中服務大局意識的體現。
其次,要有一心為民的追求。一心為民,充分體現在陳燕萍法官身上的工作方法上。她以真誠的態度對待當事人,“微笑傾聽,溫情調解”,案件處理考慮入鄉隨俗;她以公正的態度審理案件,“還原客觀事實,追求實質正義”,做到關心群眾,心系群眾,通過案件的審理使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溫暖和法官的真情。陳燕萍法官在案件審理中,遇見過一些情緒激動的當事人,也遇見過蠻不講理的當事人,但她不是去和當事人爭辯,不擺架子,而是通過真誠的態度去感化當事人,讓當事人感覺到法官的親民,以其一心為民的真心,贏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稱贊。
第三,要有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鶎臃ü儋N近基層群眾,處理的案件涉及到不同類型的當事人,有的是情緒激動的討薪者,有的是脾氣倔強年輕人,有的是生活極度困難的貧困者,有的是行動不便等待救助的殘疾人,有的是老來無人贍養的老年人,等等。面對這些不同心態、不同訴求、不同層面的當事人,陳燕萍法官做到“走路多,說話多,流淚多”,憑借其出色的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將一件件疑難復雜糾紛徹底地化解,踐行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承諾。
學習陳燕萍法官的先進事跡,就是要學習她一心為民、服務大局的工作意識,學習她不怕艱苦、不怕勞累的工作精神,爭做新時期的人民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