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刑二庭審結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
發布時間:2004-01-06 瀏覽次數:3803
近日,南京中院刑二庭審結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主犯被告人余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余金華系浙江農民,其采用虛假手段先后成立了齊全、協源、亞太、海風等公司。自2000年1月起至2001年9月止,為牟取暴利,單獨或伙同其他被告人,指使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1510份,價稅合計人民幣共87821046.43元,虛開稅額共計人民幣12761423.69元,已抵扣稅額共計人民幣900余萬元。涉案單位達700多家,虛開數額屬特別巨大。
此案犯罪筆數多,涉案金額大,僅卷宗就達171宗。本案移送到南京中院后,審判人員在時間緊,任務重,案件復雜的情況下,經過5次開庭審理,查清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承辦人員加班加點,認真工作,其所付出的工作量相當于一般案件的幾倍,僅制作的判決書就長達120頁。根據涉案的抵扣稅款均已追繳,且余某有立功表現,法院最終對余金華作出了上述判決,并對其他三名被告人也作出了相應的判決。
被告人余金華系浙江農民,其采用虛假手段先后成立了齊全、協源、亞太、海風等公司。自2000年1月起至2001年9月止,為牟取暴利,單獨或伙同其他被告人,指使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1510份,價稅合計人民幣共87821046.43元,虛開稅額共計人民幣12761423.69元,已抵扣稅額共計人民幣900余萬元。涉案單位達700多家,虛開數額屬特別巨大。
此案犯罪筆數多,涉案金額大,僅卷宗就達171宗。本案移送到南京中院后,審判人員在時間緊,任務重,案件復雜的情況下,經過5次開庭審理,查清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承辦人員加班加點,認真工作,其所付出的工作量相當于一般案件的幾倍,僅制作的判決書就長達120頁。根據涉案的抵扣稅款均已追繳,且余某有立功表現,法院最終對余金華作出了上述判決,并對其他三名被告人也作出了相應的判決。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