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逃避執行問題的防范
作者:聶華剛 宛華斌 發布時間:2009-06-16 瀏覽次數:1355
被執行人逃避執行是造成“執行難”的一個重要原因, 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經常遇到的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已不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究其原因,可以歸結為被執行人法律意識不強、社會誠信缺失以及法律制度缺失等方面。這一問題已經引起了立法者的高度重視。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中設置了諸多遏制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規定,如提高了罰款的數額, 擴大了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的適用范圍、增加了被執行人申報財產制度、及時強制執行制度、執行管轄法院制度, 延長了申請執行期限、以及限制出境、納入征信系統、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等措施。這些規定, 對于有效遏制、制裁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這些立法條文過于原則, 操作性不強, 使其本身所應有的威懾作用大大降低。結合執行實務,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通過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宣傳教育活動, 使全社會樹立祟尚法治、維護和遵守法律, 以誠信守法為榮, 提高自覺履行和協助執行的自覺性, 使廣大群眾正確認識不履行、拒不協助執行以及干預執行行為的性質, 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到執行難是一種復雜的社會問題, 避免逃避執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此外, 還要通過宣傳教育, 提高當事人的交易風險意識, 減少逃避執行現象的發生。要在全社會廣泛開展誠實守信教育, 培植“守信用、重承諾”的觀念, 建立以誠信為中心的道德體系,為減少和避免逃避執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是建立多元化破解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問題機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職責, 但能否執行并不完全取決于法院的力量。要真正破解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問題, 就應加強黨的領導, 建立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動員全社會的廣泛參與。由黨委來黨協調政府切實解決法院在保障上的困難, 切實解決作為平等主體參與司法訴訟。在部門聯動方面,將公安、出入境部門、車輛管理部門、銀行系統、工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等與財物執行有關聯的部門及新聞媒體納入執行聯動機制。積極宣傳將執行中的典型案例,建立賴賬者黑名單并公諸于社會,讓社會及人民群眾監督。只有各單位和機構協調配合, 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和支持執行工作,才能使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三是法院自身要加強管理。法院應當堅持防、控、罰并舉。在案件審理階段, 對當事人有可能轉移、隱匿財產的, 依法及時進行財產保全; 在執行階段中, 一旦發現財產線索, 要在第一時間采取財產控制措施; 對逃避執行查證屬實的, 要區別情況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要建立執行工作信息平臺, 廣泛借助社會力量,積極加強與社會各層面的有效協調,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幫助。法院還應當加強執行隊伍建設,建立一支紀律嚴明,業務素質高,廉潔高效公正的執行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