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 拓寬領域 創新辦法

洪澤訴外化解糾紛兩千余件

作者:鄒山中 

    本報訊  為切實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江蘇省洪澤縣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官為人民為宗旨,在加強訴訟調解工作的基礎上,采取多種措施強化訴外調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今年以來,該院訴外化解糾紛2000余件,無一件轉化為訴訟案件。

    首先多層次預防糾紛,構建糾紛排查多元網絡。2008年,洪澤法院成立院調解指導委員會,統一領導各類糾紛預防化解工作。與縣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縣勞動保障局、縣拆遷指揮部等部門聯系溝通,對矛盾糾紛進行排查,提前介入,使糾紛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今年,該院又選派45名法官擔任農村平安與法治指導員,定期駐村,對農村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和化解。二是寬領域調解糾紛,將訴中調解延伸到訴前、判后。該院訴外調解時做到三銜接,即糾紛發生時法律宣傳與居中調解相銜接、立案前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相銜接、判決后釋法明理與引導調解相銜接。另外,該院拓寬訴外調解糾紛類型,從簡單的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到房屋拆遷、勞資糾紛及不宜訴訟調解的行政糾紛。三是創新方法解決糾紛,確保調解工作取得實效。充分發揮社會合力,共同參與化解矛盾糾紛。2008年,該院與縣司法局、工會、婦聯等單位組織建立了糾紛處理協作機制,定期進行溝通聯系,共同對糾紛進行研判,合力化解糾紛。該院還疏理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等八類糾紛的化解經驗,用于指導工作,提高訴外調解糾紛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定期開展送法進鄉、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活動,在普法宣傳中提高群眾自我處理糾紛的能力。

   由于工作扎實到位,該院轄區糾紛明顯減少,社會和諧穩定局面進一步顯現,群眾對法院工作滿意度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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