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留戀“女友”丈夫訴請離婚
作者:鄧文瑤 鮑鈺鳴 發布時間:2009-06-09 瀏覽次數:500
本網無錫訊:小張和小黃都是80后,今年年初,在雙方家長的祝福聲中,兩人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還沒來得及享受新婚的甜蜜,小黃突然收到了無錫市南長區法院的傳票,而將她告上法庭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丈夫小張。
法庭上,小張態度堅決,執意要求離婚,他向法官大倒苦水:就在舉行婚宴前半個月,小黃突然告知小張,她有一個交往已久的“女友”,得知小黃要結婚,那個“女友”以死相逼。聽到這個消息,小張大為吃驚,他要求小黃與該女子斷絕往來,小黃也表示同意。然而,事情并沒有因此結束,婚宴舉行后沒幾天,小黃便常常以各種借口外出至深夜回家,甚至幾次被小張發現有撒謊的情形,這讓小張漸漸起了疑心,小黃卻始終稱她是與女同學外出散心而已。更令他接受不了的是,蜜月剛剛結束,妻子便搬回娘家居住,雙方一直處于夫妻間分居的狀態。這些都讓小張心灰意冷,決定離婚。
小黃認為:自己根本不是過錯方,自己外出與好友玩沒有告訴小張是怕他擔心。
由于雙方都各執一詞,法官耐心進行了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小張與小黃離婚。而這場婚姻從開始到結束僅4個月零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