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525,大豐法院成功執結一起由全國人大批轉、省高院督辦的執行信訪案件,申請執行人孫某(濱海縣人)專程向該院送來錦旗深表謝意。

孫某與王某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當事人經大豐法院主持調解于20081月達成調解協議:王某于2008330日前給付孫某人民幣6500元;如王某逾期履行,則加付人民幣500元。約期屆滿后,王某未能自覺履行,并長期在外,孫某于20084月提出執行申請。

大豐法院執行過程中,王某下落不明,家中長期無人,該院依法查封了其房屋。孫某誤以為法院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故意拖延執行,便不斷向相關部門上訪。該院向孫某解釋說明情況,并幾次帶其到王某所在村組走訪了解,在確認王某下落不明后,孫某對以往的過激行為深感內疚,并表示今后不再上訪。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行動中,大豐法院將此案列為執行重點,充分發揮基層協執網絡作用,積極尋找王某下落。522,承辦此案的執行法官獲悉王某最近可能回家收麥,遂啟動執行應急機制,組織力量于次日凌晨4時許趕赴王某住處,依法對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525日上午,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王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讓其親屬代為履行了全部給付貨款義務,此案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