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鐘樓法院受理首起因物業托管引起的委托合同糾紛案件
作者: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2-11 瀏覽次數:892
本網常州訊:近日,常州鐘樓法院民二庭受理一起因物業托管違約引起的委托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潘某與被告某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書一份,約定將其在延陵西路的一處房屋交由該物業公司進行經營管理,該物業公司每季度支付四千余元作為原告的托管收入,但2008年二、三、四季度被告物業公司未按約支付款項,原告遂訴至法院。該案件法律關系雖不復雜,但因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房屋引起糾紛卻是首起,由此可見委托關系之類型隨經濟社會發展日趨多樣化。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