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購買搶手機 擺闊炫耀露馬腳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12-01 瀏覽次數:928
本網徐州訊:豐縣一無業青年梁仁旭竄至手機店內搶了兩部手機,得手后大肆擺闊炫耀,結果得意忘形露了馬腳。近日,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搶奪罪判處被告人梁仁旭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梁仁旭平時游手好閑,看到同齡人打手機很是羨慕,而自己卻囊中羞澀,于是便打起了搶手機的念頭。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梁仁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