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鎮(zhèn)江訊:“實在是太感謝你們了,法官這么為我們做工作,我們夫妻才能和好,感謝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立案大廳里,一位中年男子拉著潤州法院立案庭法官黃勛的手,連聲稱謝。這是該院立案庭運用訴前調解方式,成功化解的一起離婚糾紛。
8月25日上午,立案大廳來了一位怒氣沖沖,眼含淚花的女當事人,一來就嚷著與丈夫過不下去了,堅決要起訴離婚。立案法官歐素琴趕忙安撫她,讓她不要著急,慢慢講。經(jīng)了解得知,這名女當事人姓舍,昨天晚上外出獨自散步時,發(fā)現(xiàn)丈夫與另一女子走在一起,她懷疑丈夫有了外遇,當即上前質問丈夫,但丈夫卻矢口否認。舍女士回家后越想越不對勁,越想越生氣,第二天一大早就趕到我院要起訴離婚。立案法官從舍女士的陳述中發(fā)現(xiàn),雖然她滿腹怒氣,但雙方已經(jīng)結婚21年,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而且除了撞見丈夫與異性在一起的矛盾外,雙方并無其他矛盾。因此決定采用訴前調解的形式來解決這起因一時之氣而引發(fā)的離婚糾紛,立案法官當即通知了舍女士的丈夫范先生來法院調解。
當范先生來到立案大廳后,舍女士情緒異常激動,嚷著法院不讓離婚就跳樓、撞墻。立案法官歐素琴、黃勛分別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最后范先生當場表示向舍女士認錯,今后會注重與異性交往的尺度,請求妻子原諒他。舍女士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說下也愿意再給范先生一次機會,感謝兩位法官為當事人著想的熱情服務態(tài)度,感謝法官真情為民、執(zhí)法為民的敬業(yè)精神。
鎮(zhèn)江潤州法院為切實方便當事人訴訟,提高辦案效率,年初即建立了訴前調解機制,在立案窗口分派有多年審判經(jīng)驗的法官做好訴前調解工作,對一些離婚、扶養(yǎng)、贍養(yǎng)、標的額不大的借貸糾紛等進行訴前調解。廣泛采用上門調解、現(xiàn)場調解、電話調解、委托調解等多種調解方法和手段,調解方式簡約適宜、靈活多樣。截止目前,已成功調解12起離婚、贍養(yǎng)等案件,起到了化解矛盾、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的良好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