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入獄不思悔改 再次盜竊又被判刑
作者:李艷 發布時間:2008-08-25 瀏覽次數:1046
本網鹽城訊:先后三次入獄,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實施盜竊。近日,鹽城市建湖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谷某某于1999年6月起先后3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谷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私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谷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之罪,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