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對“涉少”兩搶一盜案件注重發揮陪審員幫教作用
作者:劉軍 發布時間:2008-08-22 瀏覽次數:2620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辦理“兩搶一盜”少年犯罪案件過程中,充分利用來自學校、工青婦等組織,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發展規律的優勢,發揮“幫教”作用。
被告人徐某,父母離異,初中未畢業即輟學在家,和其共同生活的父親教育方法簡單粗暴。十五歲時,徐伙同其他少年先后三次到所在村中學宿舍,對部分學生威脅、毆打后,搶走現金105元。
為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該院專門邀請來自團市委和工會的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庭審中人民陪審員運用自己的道德水準和公序良俗標準,與法官運用法律的規定兩者的有機結合,對徐某進行循循教導,徐某當庭悔罪,表示愿意悔過自新,希望給其重返校園,融入社會的機會。法庭根據其悔罪表現,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后來,在陪審員和法官的共同幫助下,徐某到某技校學習烹飪技術。圖為法官與陪審員對被告人徐某開展“幫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