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鄰就醫出車禍 自首認罪從輕判
作者:季峰 孫國庭 發布時間:2008-08-22 瀏覽次數:1227
本網淮安訊:被告人王某在幫助鄰居將病人送往醫院就醫途中,因撞上躺在路中央的母豬而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自己妻子和鄰居當場死亡。淮安市楚州區法院近日對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決,從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5月7日凌晨,被告人王某應鄰居劉某之請,駕駛自家的正三輪摩托車,搭載妻子楊某、劉某和病人王某一同往醫院急趕。行至半途,因被告人疏于觀察且摩托車剎車不靈,撞到躺在路中央的一頭母豬,車輛向右側翻,致楊、劉二人當場死亡,病人王某被摔傷。安然無恙的被告人事發后立即電話報警,并在現場等候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致兩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但鑒于被告人能主動報警,并在現場等候處理,歸案后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并且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故又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