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日前,鎮江京口法院審理一起因網絡聊天引發的借貸糾紛一案。被告許某以談戀愛為由,騙得原告王某的信任,從原告王某處分二次借得近二萬元不還,被法院判決全額返還借款。

原告王某與被告許某通過網絡聊天認識后、被告許某隱匿已婚事實,以自已系未婚,希望和原告王某談對象為由,騙得原告王某的信任,雙方網下兩次見面,原告王某對被告許某比較滿意。其間,被告許某于200857以自己交通肇事急需用資金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8000元,當月19日以受害者家屬起訴自已賠償為由再次向原告王某借款11000元。200872,被告許某就所借款項向原告出具借條一張,言明于715還款。此后,被告許某未曾還款。原告王某知道自己被騙后向公安報案、公安以有借條系民事糾紛為由要求原告王某到法院訴訟。為此、 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許某償還借款19000元,并負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法院經審理查明后當庭作出判決,判決被告許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原告王某借款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