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法院系統學術論文寫作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分析
作者:劉志剛 發布時間:2008-08-15 瀏覽次數:1696
隨著對法官調研能力的重視和強調以及學習型法院建設的深入推進,法院系統的學術論文越來越多,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法官業務水平的提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應當引起足夠注意并有待進一步解決。
一、論文寫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論文檔次不高。主要表現在選題陳舊,內容缺乏創新觀點,不少文章不過是法律教課書的摘抄,甚至對最新的學術前沿觀點一無所知,學術觀點落伍。
二是論文抄襲現象較為嚴重,作者獨創性的東西很少,整段落甚至全篇章“克隆”的現象較普遍。論文拼湊痕跡明顯。
三是論文寫作不夠規范,表現在注釋、作者張冠李戴,引用頁碼胡亂書寫,文章校對不認真,錯別字及語句不通順的情形頻率較高,文章標題出現基本的語法錯誤。
四是論文寫作掛名、代寫現象嚴重,不少論文標注兩個或以上作者,但真正執筆的只有一人,甚至文章的完成完全由他人捉刀代筆,作者有其名而無其實。
二、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上重視不夠,相當部分法官認為論文之類的文章屬于務虛的東西,只有審判工作才是務實的,論文寫作是法官可有可無的輔助性工作,撰寫論文浪費辦案時間,讓法官寫論文有不務正業之嫌。
二是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較為突出,法官,特別是基層法院的一線法官手頭案件多,辦案任務重、壓力大,他們分身乏術,為堆積如山的案件所累而無暇顧及論文寫作。
三是部分法官平時忽視了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理論知識欠缺,很多業務理論已經遺忘,加上日常工作中動筆較少,文字寫作能力退化,寫作時力不從心,無從下手。
四是當前的論文評選激勵機制不夠明顯。法官辛苦寫出一篇文章,在全省或者全國如此多的作者當中獲獎的幾率很低,而一旦落選則作者的心血付諸東流,難以得到回報,成本較大,風險較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官寫作的積極性。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法官樹立論文作為調研是更高層次的審判的理念,讓法官明白論文的寫作與審判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兩者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促進和雙贏的。
二是在想方設法緩解案多人少矛盾,讓法官從繁重的辦案任務中解脫出來的同時,可以充分挖掘法院內部年輕法官資源,調動法官助理、書記員的積極性多寫作勤動筆。
三是法院要設立圖書室、閱覽室等強化學習型法院的建設,通過建立一系列獎懲機制,如業務水平測試等促使法官養成終身學習、繼續教育的習慣,不斷提高法官的法律知識水平。
四是在論文評選機制上,增加評選機會,擴大評選名額,通過設置多渠道多層次的論文評選機制,盡可能做到一稿多用,使法官獲獎的概率提高,提高每篇論文的評獎利用率,從源頭上提高法官撰寫論文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