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母故世遺留債權6萬余元,舅父于五年前全部受償卻拒絕還給五兄妹。近日,該繼承糾紛案在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法官精心工作下,圓滿調撤了該案

2004年,法院判決原告張氏五兄妹之母李某享有其父母遺留債權60000余元。李某于當年死亡后,被告李某某(李某之弟)全部接受了債務人履行的債務。原告張氏五兄妹多次向被告索要,但均遭被告拒絕,原告遂于20086月起訴至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訴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給付原告應當繼承的遺產。

承辦法官接案后,認真研究了案情,決定從親戚關系入手,妥善審理該案。經過細致地調查,了解到被告拒絕付錢的原委,原來雙方關系特別緊張,被告不給原告遺產只為一口氣。承辦法官就多次上門用倫理親情精心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最終,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原、被告均從內心深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法庭上,原告主動向被告打招呼,還稱呼其舅舅。被告看原告這樣,也痛快地答應付錢,并當即到銀行取款履行完畢,原告非常激動,當庭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