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面子打傷“情敵” 獲得諒解被處緩刑
作者: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8-07 瀏覽次數:1139
本網無錫訊:被告人毛龍雙,安徽省淮南市人,在無錫個體經營面館,和女友分手后,當得知前女友又與別人談戀愛時,很是“生氣”,覺得很沒面子。毛龍雙遂使用前女友的手機,發短信將“情敵”叫出,并將“情敵”打成輕傷,自己也為此進了班房。近日,惠山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并當庭作出對被告人毛龍雙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的判決。
經法院審理查明:
案發后,被告人毛龍雙家屬已賠償被害人汪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60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毛龍雙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1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適用法律正確,應予支持。鑒于被告人毛龍雙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故予從輕處罰。根據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故可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