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斷有媒體報道,法院開展網絡便民活動的舉措,如《人民法院報》報道山東省壽光市人民法院開設了“村村通”司法便民網,使群眾不出村便可以享受到法律咨詢、遠程立案等便捷的司法服務;云南高院把法律規定可以公開的判決書全部上網,便于社會公眾查詢等等。引起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視,為此該院組織人員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建議法院推廣實施網絡司法便民措施。

首先,網絡便民意義重大。該院通過調查認為,法院與時俱進,通過網絡開展司法便民活動,不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司法成本及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更重要的是,它進一步公開透明,便于社會公眾的監督,能有效地減少和預防潛在的司法問題,提升法院案件審、執質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的滿意度和認同度。

其次,網絡便民內容應多元化。該院通過認真調研認為,現在“敢于吃螃蟹”的法院利用網絡開展便民活動,大多局限于狹窄范圍或者實施單一舉措,很少有法院將全部可以公開的項目,都對外發布。因此,該院建議,法院應進一步注重發揮互聯網公開、互動的優勢,潛心挖掘可以公開的項目,實施如網上預約立案和信訪投訴及接待制度,公開法律規定可以公開的裁判文書,推行網上案件審、執情況查詢,召開網上新聞發布會,實行網上判后答疑,建立網上群眾信箱接受大眾意見和建議等等,真正起到方便人民群眾關切司法要求的目的。

再次,網絡便民管理應到位。該院組織人員在互聯網上搜尋幾家著名法院的網站,發現這些網站大多注重對外的宣傳,很少開辟便民版塊,有的雖已開辟,但往往不注意時時更新或根本就沒有內容反饋。因此,該院建議,落實網絡便民措施應做到扎實,既要有“形”又要有“實”,法院應強化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規范工作流程和加大責任追究,切實組織人員,及時收集處理,時時更新內容,同時注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黑客“攻擊”,將一切有利于人民權益的問題處理好、反饋好和落實好,人民才能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