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眾冷暖放心頭
作者:朱來寬 發布時間:2011-10-24 瀏覽次數:957
今年9月22日15時,一起離婚糾紛案件正在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大圩社區巡回審判點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個“背包法庭”是在原、被告住地附近審理,雙方當事人在家里吃完午飯后,步行到巡回審判點只需10分鐘。
今年以來,宿城區法院堅持“以當事人為本”理念,把當事人的冷暖時刻記在心中,強化便民訴訟工作,深入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創一流服務、爭一流業績,樹立了公正、高效、親民、便民形象。
便民服務 讓司法贏得民心
8月16日是宿城區中揚鎮的集日,巡回法庭的法官們9點鐘按時來到了距洋河法庭近40里的辦案點,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相鄰權糾紛案件,前來趕集的百姓聽說后紛紛參與旁聽,旁聽的人擠滿了整個院子,足足有200余人。
“之前,打官司都得跑到洋河法庭,40多里路騎自行車需要兩三個小時,乘公交車來回也得兩個多小時,耗時費力。現在,宿城區法院的法官來到家門口開庭,不但方便了,心里也踏實。”剛剛開完庭的當事人毛某心存感激地說。
該院通過出臺《宿城區法院便民訴訟的若干規定》等規定,把巡回調解、就地化解矛盾作為終結糾紛的重要舉措,特別是對相鄰權、贍養等糾紛案件,現場立案、現場審理、現場調解,把調解工作做到社區村組、農戶家中、田間地頭。還開展遠程立案、假日辦案,推行巡回法庭、背包法庭、涉農案件合議庭等一系列做法。今年以來,該院法官深入基層調處矛盾糾紛460余件。
“巡回開庭辦案是一個小舉措,但反映了法院堅持群眾觀點、走群眾路線的工作作風,法官麻煩點不要緊,關鍵群眾要方便。”宿城區法院院長吳躍華說。
訴訟中心 讓當事人更方便
浙江某公司負責人劉某立案后高興地說:“宿城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門診式'大廳集立案、繳費、導訴、訴前調解為一體,來訴訟真方便,人民調解員、銀行收銀員就在身邊,這厚厚的一摞訴訟須知和權利義務、風險告知等便民材料讓人感到很親切,這里的管理規范,法官辦案我很放心。”
擦亮立案、信訪、執行“窗口”,成立便民訴訟服務中心,在寬敞明亮的大廳內,設立導詢臺,由立案庭一名副庭長值班,負責解答當事人的咨詢,引導當事人順利到達立案窗口;信訪接待室每天有一名院領導負責信訪接待,解答信訪當事人反映的問題;為方便群眾訴訟,該院還設置專門的當事人服務區,在大廳的一側設立便民服務區和當事人等候區,備有各類訴訟樣本、紙、筆、桌、椅、飲水機、審判區平面示意圖等,當事人書寫、休息、等候很方便;電子觸摸屏隨時查閱各類信息,電子顯示屏上隨時公示開庭信息,訴訟費收費辦法等信息公開上墻,便利當事人及時查閱……訴訟服務中心涵蓋了當事人第一次來法院需要辦理訴訟的所有手續,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
原告張某訴被告王某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訴訟標的額50萬余元,當天上午在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后,承辦法官在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的同時,聯系被告并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即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僅用一個多小時,快速調處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堅持“先調后審,審執結合,快立、快審、快執”在這里已成為大家的工作習慣。
訴調對接 讓司法貼近民生
“大爺,您所反映的事情可以由街道辦事處調解中心處理,待會兒我們工作人員帶您去。”國慶節剛過,幸福街道的李大爺就趕到法院要告子女不贍養,負責立案信訪接待的立案庭副庭長王新忠接待了李大爺。李大爺感到很困惑,心想這些法官是怕麻煩吧,不問來龍去脈就攆他走,讓他上街道辦。
帶著滿腹疑慮,李大爺和法院工作人員趕到幸福街道辦事處調解中心時,看見兒子、女兒和居委會的調解員都已到了。在法院主持調解下,子女們主動承認了錯誤,表示以前對父親關心不夠,以后一定對老人盡孝,取得了老人的原諒。僅僅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就使原本要對簿公堂的一家,恢復了往日的溫馨。
李大爺非常滿意地說:“我原以為法院不想管,往外推事,沒想到在街道辦調解中心心平氣和地就解決了,這可比上法庭撕破臉皮強多了。”
2010年以來,該院會同區司法局,創建了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互動的調解格局,并加強了與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的銜接、協調與配合,與區勞動局、衛生局、鄉鎮街道開展了訴調對接工作,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訴調對接工作辦公室,由立案庭一名副庭長任訴調辦主任,司法局派駐一名調解員,配備8名工作人員,對訴前糾紛進行訴前引導、分流、送達以及對外委托或邀請調解、司法確認。
資源共享、良性互動的“大調解”格局的形成,整合了各種資源,形成了矛盾糾紛的預警網絡體系,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訴訟。今年1至9月,該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28件,結案4613件,調撤案件2867件,調撤率達62.15%,一審服判息訴率達到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