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圓桌交流方式協調行政案件
作者:江瑞晉 馮澤 發布時間:2011-08-22 瀏覽次數:900
灌南法院在“群眾觀點大討論”活動中著眼于促進社會和諧,積極探索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和諧工作新機制,引入“圓桌審判”模式,在“官”與“民”之間搭建平等對話平臺,促進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互相理解、彼此溝通,有力促進了糾紛解決,取得社會良好效果。上圖為該院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在劉某某訴該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行政許可案件現場運用圓桌審判模式協調糾紛解決。
灌南法院在“群眾觀點大討論”活動中著眼于促進社會和諧,積極探索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和諧工作新機制,引入“圓桌審判”模式,在“官”與“民”之間搭建平等對話平臺,促進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互相理解、彼此溝通,有力促進了糾紛解決,取得社會良好效果。上圖為該院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在劉某某訴該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行政許可案件現場運用圓桌審判模式協調糾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