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涉軍民事案件六成調結
作者:朱敏 王 淳 發布時間:2011-07-25 瀏覽次數:975
本報南京
涉軍維權案件的審判直接影響到涉案官兵及其家屬的切身利益,影響到軍地關系和軍心穩定。目前,全省法院受理的涉軍維權案件大部分屬于財產、婚姻類民事糾紛,事實比較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比較明確,具有較好的調解基礎。
2008年以來,在審理涉軍維權案件中,全省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按照“全程、全員、全面”的工作要求,將調解工作貫穿于涉軍維權案件審判工作的始終。各級法院建立完善涉軍維權案件訴調對接工作機制,通過部隊領導和政治機關有針對性地做好涉案官兵的思想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對于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涉軍維權案件,各級法院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和軍分區(警備區)、武裝部以及軍人所在部隊政治部門的溝通,充分發揮政治、組織等方面的優勢,有效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盡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