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開庭在農家
作者:費尤祥 發布時間:2011-07-20 瀏覽次數:880
盱眙法院在審判工作中,把“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落實到實處,在審理贍養案件時,只要環境許可,都盡可能到現場開庭,以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同時達到通過開一個庭教育一群人的目的。圖為7月19日上午,該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姚月梅和審判員賈才保、書記員余瑞,特地昌雨到桂五鎮六橋村原告楊老漢的暫住地,現場開庭審理楊老漢訴10個子女贍養案件。楊老漢今年87歲,雙腿癱瘓,他有5個兒子和5個女兒,因服侍照顧等因素,子女之間出現矛盾,其中有的兒子不給老人生活費和醫療費,為此,楊老漢將10個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請法官來斷家務事。經現場庭審做說服教育工作,10兄妹當場達成協議,5兄弟每月每人給老父親110元生活費,5姐妹按月輪流服侍照顧老父親,一件牽涉10個家庭的贍養案,通過法官做工作,就這樣解決了。事后楊老漢對姚庭長說,你們做事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