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731上午,無錫濱湖區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搶劫、盜竊案件,11名被告人因犯搶劫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分別判處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時被并處相應的罰金。無錫市濱湖區司法局組織了近200名社區矯正人員參加了宣判大會。

在這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李某某、龔某采用塑料插片插門的手法,多次潛入居民家中盜竊,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和三年六個月。被告人劉某曾因犯奸淫幼女罪、盜竊罪二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但仍不思悔改,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犯盜竊罪,此次因累犯被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陳某某2007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但陳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又多次盜竊,并且在盜竊現場為抗拒公安人員的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此次被法院判處撤銷緩刑,并以搶劫罪、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判處相應罰金。被告人邢某某、呂某某、姜某某、郭某某、牛某某合謀盜竊,盜竊了本市一企業價值人民幣7萬余元的電纜線,分別被判處四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同鄉張某某也因為明知是盜竊所得贓物,仍將贓物窩藏在自己的租住處,而被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罰金1萬元。

今年7月以來,濱湖法院根據市中級法院的部署,組織開展了“迎奧運,保平安”懲治盜竊犯罪的專項行動,共判處各類盜竊案件1625人,并處罰金七萬余元。與此同時,濱湖法院還選擇典型案件進行公開審理,集中宣判,并與檢察院的犯罪預防部門、司法局的社區矯正部門聯合組織有關人員旁聽開庭、宣判,以案釋法,進行法律、政策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注重審判的延伸作用,擴大刑事審判的效果,使打擊和教育并重,共同構筑和諧安定、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