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分析征收社會撫養費行政非訴案件執行難原因并提出對策
作者:查敏敏 發布時間:2008-07-21 瀏覽次數:1797
今年以來,宜興法院受理了多起征收社會撫養費行政非訴執行案件。針對此類案件數量日益增多、執行難度不斷增大、實際執結率低于一般執行案件的實際問題,宜興法院進行了專題調研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此類案件執行難的主要原因:
1、被執行人經濟困難大。一些有履行能力的家庭在無計劃生育前后即與行政機關協調解決完畢,無須進入司法程序,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被執行人家庭經濟普遍極為困難,確實無履行能力。
2、送達與法律措施采取難度大。此類被執行人通常居住于農村的居多,相對較為分散,有相當比例的家庭組合為本地居民與外籍人員結合,無固定職業與住所,流動性較大,給法院送達及強制措施的采取帶來極大困難。
3、調解難度大。此類案件的被執行人一般文化程度與所處社會層次相對較低,法制意識極為淡薄,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不能正確理解,對基層計生工作者多采用惡言相向甚至動粗的不當舉動。也有的基層計生工作者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程序不規范、方法不得當、工作不細致的情形,導致被執行人的抵觸和對抗情緒極大,執行和解的難度增大。
4、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差異大。行政機關在征收社會撫育費的過程中存在自由裁量幅度過大、對同類違法行為處罰標準不一的現象,致使行政處罰的合理性、嚴肅性、權威性受到影響,也導致被執行人在與他人進行比較后易產生抵觸情緒,影響了案件的執行。
對此,宜興法院提出四點建議:
1、要加強普法教育,創優司法環境。通過加強普法教育,幫助群眾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從源頭上減少征收社會撫養費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發生。
2、要加強業務培訓,促進依法行政。建議行政機關對相關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水平,統一征收標準,規范執法程序,完善監督機制,確保執法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對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溝通交流并提出建議,促進整改。
3、要加強思想疏導,確保矛盾化解。在執行中堅持強制執行與思想教育雙管齊下的原則,既要維護行政法律行為的嚴肅性,也要理解被執行人的實際處境與困難,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深入淺出的法制教育,從根源上化解被執行人的對抗情緒,促使官民矛盾和諧解決。
4、要加強多方聯動,建立長效機制。當前,行政處罰與司法裁決的威懾機制尚未形成,相當比例的被執行人對行政及司法處罰意識淡薄,但對子女的戶籍登記及教育問題十分注重。因此,各相關部門之間必須增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通過多方聯動督促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建立解決此類案件執行難問題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