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滿辭退闖入辦公室毆打領導
作者:余剛 莊莉莉 發(fā)布時間:2008-07-11 瀏覽次數:1377
本網無錫訊:公司辭退員工本無可厚非,但如果處理不當,就會產生過激行為。這兩位員工被公司辭退后,就采取了闖入領導辦公室毆打領導的方式解一時之氣,被無錫北塘法院判決賠償被害人胡某醫(yī)療費、營養(yǎng)費等共計1.5萬余元。
公司減員增效就會有很多人面臨失業(yè),這段時間大家心里都忐忑不安。高某和顧某原來都是錫城某駕駛員培訓公司的員工。
“他們不給我們解決難題,自己也別想過上好日子!”
法院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高某和顧某在與單位發(fā)生矛盾后,未能采取正確的方式方法妥善解決,而是采用暴力方式對胡某進行毆打,并致胡某受傷。高某、顧某已構成共同侵權,對胡某的損失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