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官結合“法律、倫理、情感”成功調處了一起“特殊的”婚姻案件??丈夫癱瘓臥床不起,妻子請求離婚卻仍堅持照顧“自己的家”。

審判法官接到此案后,向蔣某詳細了解了案件的事實。2006年末,丁某在外地打工,為討要工錢,遭人毆打,致腦部、腿部受傷,雖花去十幾萬元醫藥費,仍無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長期的傷痛折磨,使丁某變得性格孤僻,脾氣暴躁。溫順善良的妻子蔣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雖暗地流淚,卻對丁某終日笑臉相伴,細心照料,沒有半句怨言。蔣某的愛心沒有換來丁某的理解和感恩,反而是稍不順心,就對蔣某吼叫、辱罵,摔碗砸盤,善良的蔣某強忍委屈,支撐家庭。但是,讓蔣某無法原諒的是,丁某家人認為蔣某的善舉目的是為得到尚未獲賠的賠償款。受到無情打擊的蔣某,不得以向丁某表白了自己的心聲,要求與丁某離婚。已經悔悟的丁某雖然怨恨家人對蔣某的詆毀,但卻不能挽留 “去意已決”的蔣某。蔣某表示,我要求丁某解除婚姻,是為了自己思想上能夠得到解脫,消除丁某家人對我的誤解,但是我今后仍堅持照顧丁某及女兒生活。

2008年6月23日上午,法官冒著狂風大雨,淌著滿腳的泥水趕到丁某家中時,被眼前的一幕深深感動,蔣某正在為丁某剪頭、洗發,竊竊私語,并不時傳來丁某憨厚的笑聲。屋里的桌椅整齊,窗明幾凈,床上用品及柜內衣物擺放有序。法官用“法、理、情”耐心開導丁某,丁某真情地對法官說:“蔣某是好人,我早就勸他擺脫痛苦,重獲自由。可蔣某就是丟不下我,我和家人愧對她的太多了。今天,我能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總算了卻了我的心病”。丁某說完,當即與蔣某辦理了離婚手續。

當法官離開丁某家時,丁某與蔣某仍有說不完的話,流不完的淚,蔣某仍像對待自己的家一樣有條不紊的忙碌著。

法官禁不住暗自流淚,衷心祝愿“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