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搭建審判庭,司法服務零距離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肖影 發布時間:2021-10-25 瀏覽次數:1357
10月20日上午,新沂法院窯灣法庭在窯灣鎮官場村部門前廣場上對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進行巡回審理,邀請窯灣鎮人大代表14人參與旁聽,部分村民也參加了旁聽。
原告官場村委會訴稱,1992年,馬某某承包官場村委會的土地50畝,承包期限10年。承包款每畝每年50元,承包期內,馬某某未交承包款。承包期滿后,馬某某既不補交承包款,也不簽訂承包合同,故起訴要求馬某某返還54.7畝土地并支付租金14.25萬元。馬某某辯稱,50畝土地是通過村委會承包、其他村民流轉,以及開荒的土地,且繳納了承包費,所以不應該返還土地。
庭審前,法庭組織原、被告雙方對涉案土地進行了現場勘查和測量,并邀請人大代表全程參與監督。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在法官引導下進行舉證、質證及庭審辯論,庭審過程有序進行,雙方當事人遵守法庭紀律。法警大隊和公安派出所干警聯合值勤,維持庭審秩序。庭審結束后,人大代表對庭審進行了評議,并給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