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個是年過六旬還被判了刑,一個是四十壯漢命喪姑父手,真是禍從天降。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成桂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被告人成桂才,男,194454日出生于江蘇省如皋市,漢族,小學文化,農民,住如皋市磨頭鎮塘灣村。20082208時許,在磨頭鎮塘灣村,受害人章開慶為了要沖漿填土,未得到村電工的同意,私自去配電箱斷開電源 ,并請自已的姑父成桂才在配電箱門口看護,章開慶登桿接電。在此過程中,成桂才擅自盲目送電,致章開慶觸電倒地死亡。經如皋市公安局法醫鑒定:被害人章開慶系遭電擊死亡。

事發后,被告人成桂才嚅嚅自語:我好象聽到叫我送電的。

案發后,被告人成桂才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并已履行完畢,被害人家屬表示諒解。法院認為,被告人成桂才看管配電箱觸保器時,盲目送電,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觸電身亡,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