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村婦不慎跌破頭,歷經兩家醫院搶救治療仍落下癱瘓,醫院被證實有責任后遭百萬索賠。630,在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306審判法庭內,該案因原告秦某第四次變更訴訟請求而被迫中斷庭審,原告索賠請求從最初的205660.28元變更增加到1933389.28元,成為港閘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索賠超百萬的醫療賠償糾紛。

20057月,家住南通如皋某鄉村的原告秦某因頭部破裂被家人緊急送往如皋一家醫院搶救,經過清創縫合傷口后又被轉院至南通市區一家大醫院繼續手術治療。然而,術前還神志清醒的秦某術后卻出現了反應遲鈍、身體癱瘓等癥狀。200511月,省級司法鑒定部門認定南通市區某醫院手術操作不當,對秦某的損害后果承擔50%過錯責任。200611月,省醫學會鑒定后認為,雙方糾紛屬于二級乙等醫療事故。20076月,秦某將南通市區某醫院、如皋某醫院作為被告告到法院,當時的訴請為205660.28元。訴訟中,經法院委托鑒定,認定秦某已構成了一級傷殘并需一級護理依賴。根據鑒定意見,原告將請求一下子變更到2173913.78元,僅護理費一項就計算了150多萬元。因案件管轄標的范圍變化案件一度被移送上級法院審理。今年5月,因執行新的案件標的管轄標準,案件再度回到港閘法院審理。但原告的請求又發生了變化,一度變更為2456904.28元,后又改成1933389.28元。如此頻繁變更訴訟訴請的醫療糾紛案不僅少見,且如此大標的醫療賠償請求更是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