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徐州賈汪法院的執行法官將50000元的執行款交至申請人趙某手中,趙某熱淚盈眶,該筆執行款為生活極貧困的趙某來講真比得上及時雨,因其正等此款為其去世的妻子辦理喪事。

20075月趙某受雇于路某承建一樓房,在施工的過程中因腳手架倒塌至其脊椎骨折,經鑒定為二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其妻也因病臥床多年,未成年的孩子因此不得不輟學,外出打工,家庭生活非常困難,但無情的路某卻拒付醫藥費。無路可走的趙某不得以將路某告上法庭,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路某為逃避執行將其商品房賣掉后,便外出接工程,常年不歸。執行人員多方查找路某財產,并不定時的到其家中圍追堵截都沒有結果。在案件執行的過程中申請人趙某的妻子突然病故,急需用錢為其妻子料理后事,這給執行干警增加了壓力,也增加了動力。后來執行人員發現路某只有一個兒子且系三代單傳,而其兒子去年剛剛添一子,執行人員斷定生活在市區且系包工頭的路某要為其孫子過生日,于是就安排干警在其孫子生日前一日便在路某家附近守侯,在干警守候30多小時后,逃避執行近一年的路某終于出現了,執行人員當場將路某拘留。身在囚籠的路某在執行人員的說服教育下與趙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一次性給付趙某50000元,趙某料理好妻子的后事錢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