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角色規范來說,官員應明白權力來自人民,自己的言行代表人民,自己的職責和表現要接受人民的監督。言必稱“我的”,話語邏輯背后的權力慣性,折射出發言者嚴重的角色失范和錯位。高高在上,指點江山,隨之必然帶來的是我行我素、拔扈專橫。(109《現代快報》)

 

官員言必稱“我的”,正是在錯位的角色里丟了為官的本分,離人民群眾越來越遠渾然不覺。身為官員,唯我獨尊的慣性思維其實比為官不為更可怕。2014年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一條明確了建設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隊伍,其中就有“勤政務實、敢于擔當”。

 

筆者覺得,官員保持清心寡欲、淡泊明志的姿態,是勤政務實的起碼要求。官員動輒“我的”,欣欣然沉溺于自己掌控的“一畝三分地”的“收成”里。肯定早就忘了,“我的”背后,更多的是“我們”“大家”“團體”乃至“每一個人”積沙成塔的耕耘。官員不能戒驕戒躁,就不能腳踏實地為人民服務。官員不能心懷人民勤政為民,根本不配官員的身份。

 

官員言必稱“我的”,談何“勤政務實”的角色本分?這樣的官員總容易一步步在唯我獨尊的自我陶醉里錯位,所謂“勤政務實”早已形同虛設。官員在老百姓心目中代表了權威和公正,為官之道,勤政務實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官員動輒“我的”,負載的不止于簡單意義上勤政務實的認識偏差。勤政和務實相輔相成,需要堅持,需要聆聽,更需要結合現實情況團結一致、群策群力的探索、奉獻和傳承。

 

言必稱“我的”,這非空穴來風,該引起全社會的警醒。可以想象,官員言必稱“我的”,面子和烏紗帽看得非常重要,唯獨忘記了為官的“里子”。敢于擔當才能避免重蹈覆轍,這是對普通人的品格要求,對官員的標準理應更高。動輒“我的”的官員,在從政中幾乎不敢自我批評,出了問題到了問責環節,不是躲躲閃閃便是推卸責任。沒有了擔當的官員,只會言必稱“我的”的官員,還有什么可信度?

 

“過歸已任,功讓他人”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言必稱“我的”的官員里,能在出了事故后挺起胸膛,敢于擔當的實屬鳳毛麟角。官員丟了不容推卻的責任和擔當,丟了為官的本性,哪來一針見血、痛徹心扉的反思和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