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車作業時出事故交強險該不該賠
作者:陶鷹峰 吳鵬 發布時間:2014-10-09 瀏覽次數:1500
李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支付了第三者責任保險金20萬元、吊裝責任保險金10萬元,卻拒賠交強險部分。李某遂訴至法院。庭審中,保險公司辯稱,肇事車輛是特種車輛,該事故也沒有發生在道路上,不屬于交通事故,因此拒賠交強險部分。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涉案的重型專項作業車屬于特種車輛,該事故發生在工地而非道路上,特種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責任事故,交強險部分該不該賠?
2012年修改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下稱《條例》)第3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關于交強險的立法本意是通過法律規定強制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投保,讓保險人來承擔、分攤社會風險,保障機動車肇事責任事故受害人能及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賠償。
包括重型專項作業車等在內的特種機動車輛,其在道路上行駛的時間顯然少于作業時間,若將該特種機動車輛在作業時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排除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之外,則該特種機動車輛受害人獲得交強險救濟的概率將大大降低,投保人投保交強險的目的也將難以實現,該結果顯然不符合交強險的立法目的。
事實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