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重陽節,恰逢國慶長假,許多人選擇了出游。看到新聞報道中各景區人頭攢動,我很慶幸沒有隨波逐流,而是回老家幫忙干了兩天農活,過了一個別樣的重陽節。

 

公公已過世多年,寡居的婆婆獨自住在鄉下,耕種著農田。此時剛好是收獲的季節,婆婆年紀大了,有些力氣活做不動了。國慶節前,我們一家三口就商定回家過節,幫老人收玉米。

 

102早上一起床,我問女兒知不知道今天是重陽節,女兒老實說不知道。不過她讀過一句詩“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還開玩笑問我有沒有茱萸。我告訴女兒,王維的這句詩是因為他在外地,不能回家,獨在異鄉思念親人,成了人們思親情感的普遍概括。所以,每當人們在節日思親時,便很自然吟誦這兩句詩了。但重陽節是尊老敬老節,要孝敬老人,我們不插茱萸,可是我們跟奶奶在一起,幫忙干活,也是孝敬。女兒點頭稱是。

 

我們給婆婆買了小型玉米脫粒機,并幫忙脫粒。磨刀不誤砍柴工,我們先進行了分工合作。我老公負責將曬干的玉米棒運到機器附近,我負責將玉米棒喂進機器,婆婆負責撿脫粒完成的玉米芯,女兒負責運送撿好的玉米芯。四個人一齊動手,很快就完成了一大半的工作。12歲的女兒尤其賣力,跑前跑后,也不肯休息一時半會。脫粒結束后,我和女兒互相看著灰頭土臉的對方,都會心地笑了。晚上睡覺時,從未干過農活的女兒說渾身酸痛,但還是決定第二天要繼續幫忙。

 

這個重陽節,我們所干的活雖然有限,但是婆婆顯然心情很好,女兒也體會到了勞動的艱辛,更懂得了重陽節尊老敬老的意義。

 

作為一名人民法庭的法官,對于這個重陽節我更有著別樣的情感。想想手頭上那些已經結案或正在審理之中的贍養費糾紛,我心中對那些作為被告的子女總有些無法理解的憤懣。

 

當然,我不排除個別案件中老人有過錯,但多數案件中,問題還是出在子女的身上。有些子女錙銖必較,總是要比較其他兄弟姐妹是否盡了孝道,要比較老人是否給他們財產。更有甚者,老人還活著呢,就要求老人給他們分遺產。有好多被告,自己年收入總有十來萬甚至于更多,但就是不愿意給老人一年幾千元的贍養費。

 

我清楚記得兩年前的一樁糾紛,60歲的兒子不肯贍養80多歲的父母,老母親要喝粥,兒子說粥要留給自己的兒媳婦喝;老母親想吃點家里做的豆子,兒子說要豆子要留給自己的孫子吃。我們法庭干警全員出動,也沒能打動那位兒子對父母的鐵石心腸,最終案件還是以判決結案。

 

對此結果,我只能深深喟嘆。我無力改變什么,只希望通過我的言傳身教讓女兒明白什么是孝,這個重陽節,我做到了。但是,普天下的兒女,在重陽節是否都明白了這個道理呢?我看未必。

 

但愿兒女們都能善待老人,因為兒女,最終也將變成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