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南京鐵路運輸原屬于國家設在鐵路部門的專門審判機關,2012年7月起正式移交地方管理,案件管轄范圍保留原鐵路系統(tǒng)內案件,同時新增知識產權案件。

  我院管轄的鐵路系統(tǒng)內案件分布涉及江蘇省11個地級市、安徽省5地級市,包括轄區(qū)內滬寧城際、京滬、合寧、寧蕪、蕪銅、皖贛、宣杭、銅九、新長和寧啟線等10條線路,還包括南京市地方鐵路總公司城北環(huán)線,以及永利、林浦、鎮(zhèn)大等支線,營運里程2100多公里。目前正在修建的京滬高速鐵路、寧啟鐵路復線等建成運營后,也將有部分線路納入我院管轄范圍。轄區(qū)內有14個主要運輸站段,2個合資(地方)鐵路公司,1個鐵道發(fā)展公司(多經、集經)和12個異地車間,有各類從業(yè)人員51000余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指定南京鐵路運輸法院審理部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批復》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指定南京鐵路運輸法院審理部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自7月1日起負責審理發(fā)生在南京市秦淮區(qū)、棲霞區(qū)、浦口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和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糾紛案件及壟斷糾紛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要求為:受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訴訟標的額為200萬元以下;但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2013年10月1日起,我院開始受理該區(qū)域內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經核定,我院政法專項編制數為46人。內設機構為政治處、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zhí)行局、立案庭、審判監(jiān)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科、法警大隊、監(jiān)察室。

  我院現有在職政法專項編制干警45人,退休人員8人,其他人員14人(長期聘用人員)。新增知識產權、行政審判職能后,我院沒有增加人員編制,在省、市、區(qū)三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抽調、借調、招錄等方式組建知識產權專業(yè)化審判庭(詳見下表)。

  三、2013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3年是南京鐵路運輸法院改制移交后的起步、開局之年,在省法院黨組的領導和上級法院的監(jiān)督指導下,我院緊密圍繞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法院的目標,在新領導班子帶領下,克服困難、真抓實干,以鐵路法院體制改革為契機,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各項工作呈現出煥然一新的新氣象、新態(tài)勢。

  2013年鐵路專屬管轄共新收案件179件,同比上升14.74%,審結案件176件。審判公正、效率各項數據繼續(xù)呈現穩(wěn)定向好的良好態(tài)勢,質量指標穩(wěn)步提升,效率指標提高明顯,效果指標扎實推進,在案件數量上升,審判力量減少(抽調審判骨干辦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情況下,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審判任務。2013年,我院順利審結2011年18號案,將這起涉及數名省人大代表簽名,被告長期糾纏不清的民商案件判決結案。中院重點調研課題《鐵路法院改制后審判管理的重點和方向》順利完成并通過評審,《提高罰金刑執(zhí)行到位率的對策--基于寧鐵法院罰金刑判決執(zhí)行情況的分析》被評為鐵中優(yōu)秀專題司法統(tǒng)計分析。

  我院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10月1日起受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以來,共收案220件(其中知識產權刑事案件4件),結案138件(其中知識產權刑事案件3件),較好地完成各項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任務,并為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案件集中化審理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部分  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部門2013年度決算表

 

  第三部分  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部門2013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ㄒ唬┎块T收入情況

  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部門2013年度收入決算   1067.59萬元。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  763.5  萬元,為當年從省級財政取得的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其他收入 304.09   萬元,如預算單位取得的非本級財政撥款、本級橫向財政撥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結轉和結余 23.58   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結余。

  (二)部門支出情況

  南京鐵路支運輸法院部門2013年度支出決算 912.64  萬元。其中:

  1.公共安全(類)支出 843.29 萬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資福利支出316.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2.61萬元;對個人的家庭的補助64.54萬元。項目支出的工資福利支出3.0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0萬元。以前年度結余支出的商品和服務支出45.9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10.62萬元。

  2.年末結轉和結余 178.53  萬元,為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省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發(fā)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fā)生的支出。

  (一)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部門 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 756.11  萬元,占本年支出的 83 %。其中:基本支出  636.12 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 84%;項目支出  120 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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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部門 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萬元,占   %;教育(類)支出   萬元,占   %;科學技術(類)支出   萬元,占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   萬元,占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 16.46  萬元,占 2  %;醫(yī)療衛(wèi)生(類)支出   萬元,占   %;農林水事務(類)支出   萬元,占   %;住房保障(類)支出  52.89 萬元,占  7 %等。

  三、“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3年,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部門“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  95.83 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5.59 萬元,占 6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81.09萬元,占 85 %;公務接待費支出 9.15 萬元,占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