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的工作報告連續五年在人代會上以100%的贊成率獲得通過,這是一個能夠充分體現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由衷肯定的數據,更是大豐法院大力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下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推進審判執行工作,各項工作亮點紛呈,取得了驕人的成績。2010年被省高院表彰為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先進集體,2011年被省高級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2012年又被省高級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2013年被省高級法院表彰為全省優秀法院。

 

著力規范:開設聯絡“綠色通道”

 

“加強與在豐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進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是促進人民法院進一步做好審判工作,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深化法院改革,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這是大豐法院制定的《關于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規定》中總則部分的一段話。對它的定位,來自于該院黨組對代表聯絡工作的共識:主動接受監督,既是人民法院的職責和義務,更有助于法院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促進司法公正。

 

思路之下,制度先行。2010年年初,大豐法院黨組專門召開了代表聯絡工作會議,對加強與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聯絡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并完善了相關制度。院黨組先后制定下發了《關于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規定》、《辦理代表建議、委員提案工作規定》、《督辦案件辦理工作流程的規定》等6個文件,累計18160條。專門成立了代表聯絡案件督查辦公室,負責全市()法院的代表聯絡工作。大豐法院不斷創新和改進聯絡工作理念方式,積極通過電子信箱、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等平臺,拓展聯絡的覆蓋面;大豐法院規定實行5年不變的定向聯絡代表制度,從院領導和中層干部中選定36名熟悉業務、廉潔自律的專門聯絡員,承擔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認真聽取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負責向代表匯報法院重點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績和先進典型事跡,及時將代表建議和關注案件轉交督查辦公室,向代表們反饋批評意見及交辦案件的落實情況。嚴格規定了建議、提案的辦理時限和程序,要求交辦事項應自收到交辦件起2個月內辦結,不涉及具體案件的,承辦部門應在1個月內報告辦理情況;具體案件已經審結的,應在收件后10日內報告,正在審理或執行中的,應在案件審(執)結后3日內匯報。

 

大豐法院專門為人大代表開設了“綠色通道”,要求對代表關注案件做到“四個優先”,即優先接待、優先進入法律程序、優先審理和合議、重大案件優先進入審委會討論。實行代表關注案件辦結的月通報制度,半月一催報、一月一匯總、一季度一通報,及時掌握辦理情況;同時實施調度會督辦、領導包案督辦、職能機構督辦、定期反饋督辦等辦法,使辦理工作更有針對性。制定了審判質量和工作業績量化考評體系,將代表關注案件辦理工作納入量化考核評價范圍,以提高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促進代表關注案件辦理工作的落實。這些文件的制定和相關措施的保障,使大豐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工作真正進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

 

嚴格的制度和規范的執行,使大豐法院的代表聯絡工作得以有序開展,成效明顯。2010年以來,院領導共接待人大代表1000余人次,邀請全國、省、市、市()人大代表座談和視察法院工作40多次,該院辦理省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滿意率為98.88%,一年比一年好。

 

真實司法:請人大代表點評

 

讓人大代表與法院工作面對面,及時了解法院工作,看到法院的新變化、新發展,是更好地促進人大代表履行監督職責、改進法院工作的前提。為此,大豐法院主動采取措施,多途徑地為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監督法院工作創造條件。

 

2010年初,大豐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宋長琴上任后,先后到全市6個基層法庭進行調研,所到之處,都要看望當地的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召開座談會,通報法院工作思路和重要工作部署,誠懇地征求代表們的意見和建議。每次座談會后,都要召開黨組會,逐一落實和整改。

 

為了讓人大代表全面掌握法院工作動態,大豐法院編輯了專供代表們參閱的《大豐法院工作通報》,向駐豐的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通報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項,以及對代表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在通報的最后一頁都設置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表》,隨時征詢代表們的意見和建議。

 

該院不定期地選擇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庭審完畢后組織代表座談或發放征求意見表,就庭審程序、庭審規范、審判人員履行法律職責的能力、水平和作風等內容,及時征求人大代表對庭審工作的意見。

 

2010年開始,大豐法院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法院院長、庭長會議,這是該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的又一創舉。也正是在2010年的院、庭長會議上,應邀參加會議的4位省、市人大代表知道了沈勇兵。沈勇兵同志現是該院大豐港法庭庭長,他雖然身患強直性脊柱炎,不能坐、不能睡,但仍然克服常人難以想像的病痛折磨,始終以驚人的毅力堅持在工作崗位上。近五年審執案件1000余件,無一錯案,無一群眾投訴,無一當事人上訪。2008年被榮記個人三等功。2010年被大豐法院評為法官之星。他的事跡讓代表們為之動容,4名人大代表按捺不住內心的感動,自發前往醫院看望沈勇兵,給他送去了2000元慰問金和一面寫著“人民法官為人民、剛直不阿鑄正義”的錦旗。在座談會上,江蘇省人大代表江波等代表們都紛紛表示:今后不僅要繼續履行好依法監督的職責,而且要用實際行動支持法院的工作,在社會上廣泛宣傳人民法院、宣傳人民法官。

 

五年來,大豐法院先后邀請了400多名代表委員走進法院進行視察,聘請了18名執法監督員對法院的執法行為、執法作風進行明察暗訪,其中4名是省人大代表。院黨組專門召開會議,要求各部門為執法監督員開展工作創造條件,用實際行動真誠接受代表監督,促進執法公正。

 

代表參與  化解執行難題

 

前不久,大豐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走進大豐法院開展“人大代表看執行”活動。人大代表們通過聽取法院匯報、座談、旁聽開庭、實地察看審判執行服務場所等方式,了解民事執行工作的進展情況并進行評議。

 

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20095月大豐市20家行政機關和行業管理部門就聯合簽署了《關于建立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威懾機制的若干意見》,建立了全市執行聯動威懾機制。

 

這項機制為法院解決“執行難”發揮了積極作用,尤其在法院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在人大的支持協調下,大豐法院實現了在法定執行期限內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全部執結,涉執行信訪案件息訪率100%的好成績,2010年和2012年先后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2012年被江蘇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授予“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

 

大豐市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社會各界配合”的執行工作新格局。

 

去年,大豐市法院在創建“無執行積案法院”活動中再創佳績,大豐法院被評為2013年度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

 

而新近推出的“人大代表看執行”活動是大豐市人大常委會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的又一舉措。“在活動中,人大要督促政府及職能部門配合好法院的執行工作;督促政府給予法院人力和財力方面的支持,解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缺錢、缺人的困難;督促財政對執行救助資金作出安排。”大豐市人大常委會分管法院的常委對這項活動提出明確的要求。

 

“通過近距離接觸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不僅了解到一組組沉甸甸的數據,一個個生動的案例,還感受到了執行工作的不易,作為一名人大代表今后要身體力行為化解執行難鼓與呼。”江蘇省人大代表江波參加執行活動后感慨道。

 

聯絡溝通架橋梁,接受監督促審判。大豐法院在聯絡—監督—支持中實現了法院審判與人大監督的良性互動,克服了工作中諸多不足,全院整體工作進入了健康有序發展的快車道。審判執行工作呈現當事人服判息訟、自動履行增多、涉訴信訪減少,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的良好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