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階段中,針對前期查找出的問題,在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礎上,對整改工作提出了“四明確”的具體要求。

 

一是明確整改問題。要把自身存在的“四風”問題、影響黨群關系的突出問題、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分割群眾利益與民爭利的突出問題,作為整改工作的重點,力求讓廣大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教育實踐活動帶來的轉變。

 

二是明確整改措施。在自己針對查找出來的突出問題拿出整改措施的基礎上,明確要求,召開部門會議、支部大會、座談會對整改措施逐一過堂,以增強其全面性、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是明確整改責任。明確院長(總支)、部門(支部)、個人三級整改責任體系,將整改目標按院、部門、個人進行分解,確保整改工作的到底與到位。

 

四是明確整改時限。對短期內可以整改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對暫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在明確整改總時限的基礎上,要列出整改進度表進行分步實施,積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