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群眾利益“不擇手段”
作者:陳芳、曹金晶 發布時間:2014-09-15 瀏覽次數:875
“千年不賴,萬年不還”,成了眼下眾人耳熟能詳頗為經典的“當代俗語”。如何為當事人兌現勝訴權益,維護法律尊嚴,讓判決書不再成為法律白條?近年來,對這一硬骨頭問題,大豐法院不斷探索符合執行工作規律的新方法、新路徑,努力讓難題變得不難,及時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加大力度 重拳出擊懲“老賴”
被告人李強(化名)系浙江省溫州市人,2005來豐打工謀生,4年后在大豐開了一家汽摩配件公司。2012年8月,大豐法院因為被告人李強與他人的借貸合同糾紛而作出民事裁定,對李強實際經營的某汽摩配件公司價值20余萬元的資產予以查封、凍結。并在2012年10月,告知李強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然而,為逃避法院執行,2013年3月至6月間,李強在明知法院查封、凍結其公司貨物的情況下,擅自轉移處置法院查封的動產,并將變賣所得款項另作他用。法院多次告知李強要求其履行裁定、調解書中確定的義務,李強以推托、逃避的方式拒不執行。
為使他人的合法權益能得到及時兌現,維護法律的權威,該院遂研究決定將該案移送至大豐市公安局進行立案偵查。經過7個月的偵查,2014年2月,李強依法被公安局抓獲歸案。法院最終判決李強有期徒刑8個月。
近年來,針對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長期在外,躲避執行;甚至暴力抗拒執行等類似規避執行行為,大豐法院不斷加大執行力度,用足強制措施。對長期逃避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集中公安、法院等多方力量通過“假日執行”、“集中執行”、“突擊執行”等方式,靈活運用罰款、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措施,并發布拒執典型案例、曝光老賴名單、公布具體制裁懲戒措施等強制其履行法律義務。并定期舉辦“公檢法工作座談會”,組織會簽《關于依法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等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明確、細化拒執罪的幾種典型情形,確定拒執罪一般定罪尺度和辦理標準,構建強有力的刑事打擊體系。
2014年以來,該院共組織“假日執行”、“夜間執行”等30余次,對40名惡意抗拒執行的“老賴”采取了罰款、拘留等措施,3件拒執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其中2件經刑事立案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全部義務,1名被執行人被判處刑罰。
傾心盡力 暢通信息助執行
“李法官,你們快來啊,我看到那個人了,他回來啦!”2014年5月的一天凌晨4時15分,大豐法院執行法官李某的手機突然急促地響了起來,申請執行人楊某的聲音有些許激動。
這是一個拖欠執行款數年的老賴,長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得知這一重要情況后,李法官立即通知其他幾位同事趕緊到院里會和,做好行動準備。不一會兒,所有干警都已整裝待發。
5時10分左右,執行干警們悄悄來到被執行人蔡某家樓下,在對周圍環境進行了一番勘察后,執行干警敲響了蔡某家的門并說明來意,但蔡某拒不開門,執行法官一直在門口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不主動履行法定義務將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2小時后,蔡某終于打開了門。
“你們大豐法院的消息真靈通,我服了,我愿意給錢。”當日上午,被執行人蔡某便同執行法官一起將5萬元執行款送到了法院,李法官隨即通知了申請執行人楊某前來領取執行款,楊某手捧來之不易的5萬元,激動地落下了眼淚。
該院要求每位執行法官每天到崗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刷電腦”,查看內外網關于被執行人的相關執行信息更新,以及時發現并對相關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給案件執行帶來難度。
法院執行不到位,執行信息不透明,往往會造成當事人對法院的不滿。為了讓當事人正確認識、理解和支持執行工作,該院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及時將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車輛、房屋等執行信息在法院內外網以信息提示的形式予以公布,供申請執行人進行查閱;針對一些不精通電腦的申請執行人,該院以電話反饋的形式將案件執行信息及時予以告知,確保執行信息對當事人做到人人公開。通過將案件執行信息向申請執行人公開,一方面申請執行人可以隨時了解、監督法院執行工作,另一方面申請執行人可以及時向執行法官提供法院所未掌握到的相關執行信息,對案件執行起到了積極作用。
為進一步拓寬信息暢通渠道,掌握更多有關被執行人的信息,該院將惡意規避法律義務、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當事人的照片和相關信息印制成傳單,向被執行人所在地鄰居、群眾發放,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作用來協力推進執行工作;在村組建立協助執行聯絡員制度,利用其人頭熟、信息廣的特點,為法院查找執行財產和被執行人提供信息支持;并與當地金融機構共建結算賬戶信息集中查詢機制,信息互通,大大提高法院對相關金融信息的查詢效率,為順利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創造了優越的條件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該院執行到位的案件中有40%左右的案件是依靠當事人、協助執行聯絡員及銀行提供的信息予以執結。
規范執行 制度縝密防貪腐
“只有保證內部執行行為規范,才能為執行工作公平公正奠定堅實的基礎。”該院院長宋長琴如是說。
從執行立案到執行實施直至結案歸檔,該院建立了一整套規范的管理流程,確保執行工作高效、規范運行。一是規范執行案件立案。所有執行案件的立案,必須以生效法律文書為依據,在法律文書尚未送達,僅根據一方當事人申請不予立案;二是強化財產查控留痕。案件執行中,要求財產調查過程和結果必須如實詳細記入執行日志,相關材料入卷歸檔;三是嚴格執行結案制度。要求執行干警必須做實、做全、做細相關手續,凡是不按省高院《關于規范執行實施案件結案工作的規定》要求的,一律不能報請批準終結,堅決糾正和杜絕消極執行的現象;四是完善執行款收支管理。對執行款收繳、登記、核算、分解、支付等環節建立臺賬,并由財務部門每日對執行款收取、發還情況上網公布,從源頭上防止執行人員挪用、滯留、貪污等現象的發生,并對一些易有漏洞,易滋生腐敗的陳年老案、恢復執行案件的執行款,定期進行清查,杜絕法官將執行款私藏腰包的現象發生;五是嚴格執行紀律。要求從院領導到一般干警,禁止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執行案件,杜絕內部說情、干擾執行、通風報信、泄露執行秘密等情形發生。
為進一步嚴格執行程序,規范執行行為,該院常態化、定期性開展執行案件專項評查活動。評查范圍覆蓋執行局、各人民法庭所有執行人員,重點評查立案程序、執行程序、實體處理、法律文書、卷宗裝訂等方面內容。今年來,該院共評查執行案件卷宗180余件,查找出存在的瑕疵問題達25項,及時進行通報,并提出落整改建議。
執行難,是現今法院所面臨的一大難題,要解決這一難題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大豐法院在破解執行難的征程中不斷摸索前進,為了群眾的利益而窮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