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法院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積極探索推進刑事司法改革,通過創新工作機制,對刑事案件實行繁簡分流,探索創建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

 

為了確保該機制的推行,該院要求在立案環節,立案庭要確保該類案件當天立案,當天移送刑事審判庭;在辦理環節,確保案件立案當天移送至承辦法官;在送達環節,承辦法官確保立案之日即完成送達工作和通知開庭;在庭審環節,確保該類案件快審快結;在執行環節,判決生效后三日內即送交執行,保證對罪犯及時教育矯治。

 

在突出案件審理效率的同時,更加注重案件審理質量,充分保障當事人對案件辦理程序的選擇權,在送達和庭審中對被告人是否同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進行“雙確認”。輕刑快辦機制的實施切實提高了該院刑事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2014年以來,該院適用輕刑快辦機制審理案件128件,涉及被告人151人次,平均審理天數僅7天,無上訴抗訴案件,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