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企業積極整改 昆山法院首張執行令見成效
作者:周游 發布時間:2014-09-03 瀏覽次數:820
據記者了解,鴻鈞公司是一家美商獨資公司,位于昆山市長江中路35號,占地面積30畝。該地處市中心區域,附近多為居民小區,環境監管機構對其公司的生產極為重視。2013年9月,昆山環保局在鴻鈞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正在生產的5個電鍍車間內有5套廢氣治理設施,雖然正在運行,但通過吸收液PH值監測,均無法達到中和酸性廢氣的效果,故該5套廢氣治理設施均屬不正常運行,導致生產排放的廢氣直接污染大氣。
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將是司法權運行的重大課題與長期任務。人民法院在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的過程中,尤其關注行為罰的實施效果問題。因為從環境保護及生態修復的終極目的看,行為罰是環保行政處罰的內核——通過行為罰,消除環境污染或環境侵害帶來的公益損害也正是司法權的核心功能定位。對此,昆山法院把積極探索環境保護令狀制度作為2014年度的民生工程,通過對環境污染企業發布禁止令或執行令的形式,明確污染企業履行環境保護法定義務的時間、地點及相應的處罰措施,讓司法權迅速介入重大環境污染問題,最終解決行為罰的執行難問題。
作為全國首例大氣污染領域的執行令,其帶來的良好社會效果也是巨大的。鴻鈞公司積極整改,并向法院寄來書面的整改報告、生產場所照片、相關廢氣治理設施的買賣合同等材料。該公司負責人表示,通過法院發布的執行令,對環境保護的企業責任理解的更加透徹,同時還表態一定要做一個環保標兵。希望法院的執行令,能換來更多的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