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的“質”與“量”
作者:趙玲 發布時間:2014-09-03 瀏覽次數:2134
居高臨下的審判席、可以剝奪罪犯自由的權威裁判,人們對法官最初的想象大都來源刑事審判。今天,就讓我們走近宜興法院刑事審判庭,了解其中真實的點點滴滴。
質量是第一生命線
在人們的印象里,企業會把產品的質量視為生命,需要保證生產質量以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然而在采訪過程中,宜興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蔣毅斌口中同樣句句不離“質量”。“案件的質量是第一生命線,來不得一點馬虎。”蔣毅斌說。
所謂案件質量包括依法確認案件的性質和事實,合理分析案件證據,正確適用相關法律,妥善作出裁判,尤其是對被告人進行緩、減、免的刑事裁決。為了把好案件的質量關,作為庭長的蔣毅斌對案件的要求是出名的嚴。在他的管理下,刑事審判庭的每一個案件都要經過嚴格的把關程序,每個案件都由庭長及合議庭集體討論案情,每一份判決書都要庭長一一過目,就連一些案件審判后的回訪他也會到場,親自參與對被告人的釋法工作。
不久前,被告人郭某與王某因販賣毒品被起訴,審理過程中,郭某始終認為自己是被老鄉王某所騙才會參與販毒,不應被判販賣毒品罪,因此即使案件事實清楚,郭某依舊在拿到判決書后強烈要求上訴。蔣毅斌認真翻閱了案件的整個卷宗后,耐心向郭某進行釋法,在詳細的法律條款解釋下,郭某最終服判,當場收回了上訴狀。
多年來,宜興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上訴率始終為無錫地區最低。
溫情中的人性司法
鐵面無私地判決一名刑事被告人并不困難,難的是徹底解決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間的矛盾,讓被害人親屬的創傷得到彌合。宜興法院在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時,落實和諧司法理念,本著化解矛盾的宗旨,積極探索調解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有效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資深法官潘明星辦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已十多年,他說他們辦理此類案件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調解是必經程序,并需依法將民事賠償和量刑幅度相結合。被告人汪某駕車不慎將兩名行人撞倒,致使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事故發生后,汪某面臨刑事審判,但其與被害人家屬的賠償問題卻遲遲不能解決。“情況很尷尬,被害人得不到及時的補償,被告人也無法得到諒解。”為了打破僵局,潘明星先后召集了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多方當事人進行了5次面對面調解。在他的努力下,被告人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并一次性支付了賠償款。兩名被害人親屬也對被告人表示了諒解,并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近幾年來,宜興法院審結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調解率達到了80%,當庭履行率達到了100%,每年兌付賠償金人民幣400余萬元。
打造過硬審判隊伍
2000年以來,宜興法院刑事審判庭平均每年結案超過1000件,案件數量呈增長態勢。而該庭目前僅有9個審判員,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為協調穩定審判隊伍,實現老、中、青的復合搭配,刑事審判庭通過隊伍的科學建設有效實現了審判工作的良性展開。
目前,刑庭設置了經濟犯罪和人身損害兩大類型4個專業合議庭,配有專門的人民陪審員,重大案件庭審前進行專門的庭前會議,提前把握庭審方向。合議庭很大程度上凝聚了集體的智慧,可以隨時隨地的討論相關案件和裁判,對法官個體也有明顯的倒逼作用。去年,刑庭共辦理案件1200余起,今年又面臨職務犯罪案件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兩升”難題。“只有依靠集體,最大程度發揮集體的力量,才能攻堅克難無懼挑戰。”蔣毅斌堅定地表示?! ?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