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強制執結一網絡司法拍賣標的案件
作者:徐瑋、徐曉東、趙德剛 發布時間:2014-09-02 瀏覽次數:854
在開展“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活動中,針對一起網絡司法拍賣標的執行案件,淮安市級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在多次做涉案人員工作無果的情況下,遂制定詳細計劃,聯合多方力量,采取果斷措施,于
自己通過淘寶網上競買成功的房屋盡然被別人占有
陳強告訴筆者,2013年,市法院在一執行案件中,對被執行人位于市區萬達廣場一住宅房屋依法通過淘寶網進行司法拍賣,自己參與競買成功,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在組織交付時,他發現該房屋內已有人居住,經了解,居住者也是被執行人的債主,因被執行人無力還款,經被執行人同意后,通過以房租折抵欠款的方式承租該房屋,不過,他是在房屋司法評估以后才搬來住的,不擁有對該房屋所有權。
為此,陳強訴訟到市中法院,要求法院強制交房。他說,為了買這套房屋,自己不僅把原來住的房子賣了,還做了一部分銀行貸款,而且買這套房子準備給小孩做婚房的。現在錢出了,老房子也賣了,新房卻拿不到手,心里十分焦急。
法院多次做涉案人員工作勸說自行搬離卻無果
在得知這一突發情況以后,承辦該案的市中院執行局法官孫亞平在向領導作了匯報之后,及時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希望被執行人與法院配合做好承租人的工作,讓承租人主動退房。但由于被執行人拖欠承租人欠款,承租人拒絕自行搬離。
法院周密計劃組織力量實施強制執行
接下來的三天時間里,承租人既沒有主動與法院聯系,也沒有作出任何表態。在這情況下,為了維護司法權威,保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市中院執行局決定組織力量采取強制執行。按照計劃,執行當天,公安110在外圍負責防止治安事件,開鎖匠負責強行開鎖,司法公證人員負責公證執行過程并清點屋內物品,萬達物業作為在場人見證執行過程。明確分工后,
按照計劃,在司法公證人員的公證下,執行人員將屋內物品及設施設備逐一登記造冊,并拍照、錄像,并組織被執行人與競買人在現場完成物品的交接。交接過程中,被執行人家屬提出在司法評估報告中未提及的熱水器及廚房移門要拆走,經執行人員做雙方工作,最終以作價變買的方式化解雙方的紛爭。至此,經過執行人員多次努力,一件棘手的執行案件得以順利執結。